苹果起诉宏达电:乔布斯被指走向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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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鲁伯表示:“我觉得,苹果的专利诉讼案不过是彰显出乔布斯自己的不满情绪。”他认为,苹果和大多数主要科技公司一样,都把专利诉讼当做是一种防卫手段,对敢于挑战自己市场地位的公司发动攻势,这点就和诺基亚对苹果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道理一样。
格鲁伯表示,苹果周二起诉宏达电和此前诉讼的不同之处在于,这次苹果是主动发起攻击,这令人不禁回忆起苹果和微软当年那场著名的官司。
1988年3月17日:苹果向微软和惠普提出诉讼,控告他们侵犯了苹果的专利,在Windows 2.0.3中使用了与Mac相似的图标。当时乔布斯还没有回归苹果,苹果指责微软剽窃Macintosh的外观设计和使用体验,但最终败诉。
格鲁伯指出,和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一样,大多数宏达电手机上运行的谷歌Android操作系统显然也是吸取了行业优秀产品的设计和创意。他认为,从苹果周二的新闻稿来看,乔布斯其实并不是很担心宏达电手机给苹果iPhon带来的挑战。
乔布斯在周二的新闻稿中表示:“我们可以坐视竞争对手剽窃我们的专利发明,也可以采取相应对策。我们已经决定对此采取措施。苹果认为竞争应当是健康的,但竞争对手应该采用自己的原创技术,而不是盗窃我们的技术。”
格鲁伯表示:“这不像是一起专利授权争端的措辞,也不像是双方展开友好谈判的开端。这只是一个受委屈男人的抱怨。”他说,乔布斯的不满也不难理解,但问题是在当前的软件世界中,包括苹果自己产品在内的各种软件都或多或少地借鉴了其他人的产品,按照乔布斯的话来说,这就是剽窃。
格鲁伯还搬出了乔布斯此前的言论:例如,乔布斯曾在1996年引用毕加索的那句名言“好的艺术家复制,伟大的艺术家剽窃”(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乔布斯还曾经理直气壮地声称,“我们在剽窃伟大创意方面一直都是毫无羞耻”。
格鲁伯引用了乔布斯曾经发表的一份公开信。乔布斯在信中对Mac开发人员威尔·施普利(Will Shipley)表示:“如果苹果变得利用自己的力量压制竞争而不是努力继续创新,那么最出色的研发人才就会逐渐离开公司。你清楚这一点,因为你曾经在微软目睹这一幕。”
美国科技分析师保罗·格拉汉姆(Paul Graham)借用谷歌著名的“勿作恶”宗旨说:“苹果正在日益走向罪恶。我很担心苹果内部没有人能够勇敢面对乔布斯并告诉他这一切。”
格鲁伯倒没有将苹果称为“罪恶”,但他也表示赞成格拉汉姆的后一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