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信运营商不得与住宅开发商签订排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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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申城新建小区的居民,在申请电话宽带时,将不再会“被迫消费”,电信、移动、联通三家通信运营商,谁的服务好,谁才会赢得市场。近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新出台有关规定,新建居民小区通信设施将纳入共建共享范围,任何一家电信运营商不得与开发商单独签订“排他协议”,独自进场。这意味着去年曾发生的“剪刀门”等恶意竞争事件将有可能就此销声匿迹。
2009年,上海曾发生多起电信运营商恶意竞争事件。去年12月28日,记者在浦东曹路镇金钻苑草地上的通信窨井前,亲眼看到井中属于上海电信的光纤被剪断,而同样在窨井中属于另一家运营商的一组铜缆却完好无缺。
原来当初小区建设时,开发商只与另一家运营商签订合作协议,而电信的电话和宽带并未进入该小区。由于金钻苑小区居民以动拆迁的当地居民居多,原先电话号码大多属于电信号段,因此不少居民希望可以原号码直接迁移。在不少居民要求下,去年10月20日曹路镇政府发函,同意上海电信可以在金钻苑内建设电信管线,物业公司也同意可将光纤通过已有管道铺设到每栋单元。“没想到只过了三天,我们的光纤就被人剪断了。”电信人士对此颇为无奈。
发生在曹路镇这起“剪电缆”事件并不鲜见。由于通信设施的公用基础设施地位始终没有明确,无法和水、电、煤一样作为公用事业配套设施进入新建小区。这使得不少开发商利用驻地优势,与部分运营商达成“排他协议”,只允许特许运营商为小区提供服务,居民想装电话、宽带时,却发现“仅此一家”。
根据通信管理局新规,新建小区在建设通信基础时,必须由基础电信运营商或有资质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施工,施工单位在建设前须通过通管局,向其它相关运营商征询,是否参与共建,被征询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反馈,过时视作放弃。
同时,根据“平等接入、满足用户选择”原则,已建居民住宅小区中,先进入的运营商也不得阻碍后来运营商为居民提供服务,但后者须通过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共建共享受理平台向先进入者提出工程项目需求,双方拟订施工方案后方能进行施工。
最新消息是,今年开始,建设中的曹路镇大型居住社区已经实现了三家运营商的同步进入,类似剪光缆的恶性竞争事件将就此止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