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培芳:电信资费最好采取逐步封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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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消协向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正式提交相关建议,建议鼓励、指导并督促电信运营商制定合理的资费模式,并明确提到降低固定电话基本月租费。电信资费问题历来备受争议,如何破解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与僵局,成为目前各界关注的热点。为更好地了解该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先生。
记者:为什么北京市消协长期、多次提出月租费改革?结合我国的国情,现阶段适合马上改变收费方式吗?
杨培芳:我们必须承认这些年政府对电信资费采取了上限管制办法,使电信行业资费逐年下降,总体水平已经排在世界平均水平之下。这是不争的事实,因为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在经济欠发达阶段达到中国这样的通信普及程度。然而随着技术创新和网络规模扩展,总体电信资费肯定还会有逐步下降的空间,但必须给这个行业留下有效竞争、有序管制、发展创新的足够空间。
继移动通信双改单、减少资费套餐、降低漫游费上限标准之后,社会又把关注点集中在月租费上,归结原因主要是人们习惯和水费、电费相比,觉得不打电话也得交月租,不够透明合理。一些发达国家的电信资费也向包月制方式改进,比如美国一般通信公司每月20-50美元,电话随便打、互联网随便上,不再按量计费。这一方面大大刺激了使用量,方便了消费者,同时运营商也不吃亏。
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支付能力最为悬殊的电信消费者群体,如果一下子改为包月收费方式,比如每月100元—200元人民币,随便打电话、上网,肯定受到高端消费者的欢迎,因为我国有的高端消费者每月仅电话费就在1000元以上。可是我国还有大批低端消费者群体,他们可能是离退休人员,可能是普通民众或者边远地区的农民兄弟,如果采用这种方式就等于剥夺了他们的通信权力。所以目前最好的办法是采取动态折线、逐步封顶的收费模式,最后全部自然过渡到包月收费模式。
记者:在电信资费问题上,固话月租费是个争议焦点,如何破解电话月租费僵局?
杨培芳:在北京市消协关于电信资费改革的会议上,法律界代表再次提出固定电话收月租费涉嫌违法;消费者代表希望收费越少越好;运营商说这是国际惯例,不满意还可以选择某些套餐资费,变相规避月租费;政府背景的人说收不收都行,由市场说了算,于是游戏陷入僵局。我个人不同意完全取消月租费:
第一,两部制收费由来已久,古今中外没有月租费违法的案例。最早的电信网络是由铜缆传输、人工交换、用户接入线三部分组成的,从交换机的用户端口经一系列设备,一直到用户端的所有线路设备和设施都是为该用户专门提供的,另外公用设施也是严格按照用户群和业务量参数提供的。也就是说,无论用户打不打电话,也要发生固定成本。另外,用户打电话越多,需要的接线员越多,机械设备(比如紫铜簧片、白金接点、)磨损越厉害,于是发生了从量成本。这就是两部制收费的依据。上世纪70年代以后,光导纤维和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出现使电信网络的固定成本比重增加,从量成本忽略不计(无磨损、无人工接续)。所以未来电信资费方向不是取消月租费,而是只收月租费(包月制)。
第二,把通信服务比作自来水大错特错。几位律师要求比照自来水,只收流量费,不收管道月租费,他们犯了滥用类比法的错误。中国经典辩才案例经常用类比法偷换概念,要知道自来水是自来水公司加工生产出来的稀有资源,按消耗量甚至阶梯加价收费也合情合理。但是用户之间打电话的声音却是自己动口、动脑讲出来的,与运营商没有关系,通信运营商则只提供管道,并不生产语音。换句话说,从电话开通那一刻开始,线路设施就长期租给用户了,24小时不间断伺服,随时可用,成本永远在发生,接听还不用付费。有时候小区停电,电视看不成了,电冰箱吃不消了、空调不转了,只能通过电话问问供电局怎么回事。你说这样可靠的设施该不该收一个固定资费。如果还是坚持按自来水收费,那就混淆了“比特经济”与原子经济的根本区别,混淆了稀有资源和信息资源的根本区别。就会引导消费者像自来水那样节约信息通信,代之于能耗、物耗俱增,消费者会吃大亏。
第三,不限时、不限量的包月制是发展方向。目前最好的办法是设计高于停机保号费(5元),低于当前月租费(21元)的新月租费标准,而且还要包括一定的免费分钟数,超过分钟数采取动态阶梯递减、逐步封顶收费模式,最后平滑过渡到包月收费模式,而网民上网和其它信息服务的资费收取方式也可以采用这种过渡收费方式。
记者:您对电信资费,尤其是固话资费改革有何建议?
杨培芳:我个人建议固话实行动态倒阶梯资费方式。近几年以来,北京消协多次代表首都消费者提出“四个取消”的主张。即取消移动双向收费、取消漫游费、取消固定电话月租费,取消套餐资费。我个人一向主张移动通信改单向收费,取消套餐资费方式,因为双向收费不符合消费主权经济趋势和人性化原则,资费套餐与商店随意打折销售一样,有价格欺诈倾向,都是不成熟市场经济的表现。如完全取消漫游费,首先得取消长途收费,否则就会出现到外地漫游,打哪里都不收长途费的资费倒置问题,所以建议先降低,将来像互联网一样取消长途收费,漫游费自然取消。
至于固定电话月租费,情况则比较复杂,有些律师和强势人员利用媒体煽情,当时搞得对立情绪很严重,于是我首先提出,第一,固定电话月租费是由通信网络的固定成本形成,不存在违法问题。随着技术进步,电信从量成本已经淡化为零,只收月租费(不限时、不限量的包月制)才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第二,要与时俱进,改革月租费收费方式,通过人性化资费设计,实现双赢,目前最可行的还是“动态折线收费模型”。
最近北京消协不再主张取消月租费,而是主张降低,我原则上支持,但是本意在于改革收费方式,真实主张搞动态倒阶梯(折线)资费。比如月租费降至10元,还要包括20分钟通话;超过20分钟—100分钟,每分钟0.2元;超过100分钟—200分钟,每分钟0.1元;超过200分钟到300分钟,每分钟0.05元,最后实现不限时不限流量的包月制。
我相信这一方式能成为一个双赢的方案,因为网络产业正在引领人类社会进入一个资源不再稀缺,消费趋于理性的新经济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