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摩托专利之争达成和解:华为获赔付赢得胜利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4月13日晚间消息(舒允文)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下称“摩托罗拉”)与华为今天宣布,双方已就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并就华为保密信息的转让达成一项协议,摩托罗拉同意支付转让费。这代表了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诉讼方面的巨大突破。
摩托罗拉在进一步审核了事实后,已经同意撤回其在芝加哥联邦地区法院与Lemko的诉讼中针对华为的指控,此撤销行为将意味摩托罗拉今后不得再就此案提起针对华为的诉讼或者以相同事由对华为提起诉讼。
与此同时,华为也已经同意撤回其在芝加哥联邦地区法院对于摩托罗拉和诺基亚西门子通信(下称“诺西”)的诉讼,此撤销行为将意味华为今后不再就此案提起针对摩托罗拉和诺西的诉讼或者以相同事由对摩托罗拉和诺西提起诉讼。
并且华为与摩托罗拉和诺西达成协议,同意摩托罗拉向华为支付转让费后,将摩托罗拉与华为之间的商业合同转移给诺西,使诺西能获得及使用华为的保密信息为摩托罗拉通过华为产品和技术在全球部署的网络提供服务,从而解决对摩托罗拉和诺西的指控。
该项协议意味着华为取得了实质性胜利,同时首开高科技领域发达国家企业给予发展中国家企业知识产权转让费的先例。对华为自身而言,在海外积极维护知识产权并获转让费,不仅肯定了它在专利、知识产权、创新方面所作努力及巨大投入,也对其品牌形象有所助益。
同时,双方作出的上述宣布也消除了此前外界对于华为商业操守的不公猜测,证明该公司从未有意阻碍摩托罗拉与诺西的并购交易进程,而只是为了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摩托华为专利互诉始末
2010年7月19日,诺西与摩托罗拉联合宣布双方达成协议,诺西以12亿美元现金收购摩托罗拉大部分无线网络基础设施业务,摩托罗拉保留iDEN等业务,以及无线、其他部分资产的专利。
随后,摩托罗拉在针对Lemko的诉讼中追加指控华为,称后者在过去十年中与10多名摩托罗拉员工合谋窃取了其网络设备方面的机密信息,华为否认该指控。
华为2011年初向美国芝加哥联邦法院提起诉讼,以阻止摩托罗拉向诺西“非法转让华为的知识产权”。要求推迟诺西收购摩托罗拉大部分网络基础设施资产的交易,直至知识产权问题得到解决。
2011年2月,芝加哥联邦法院作出裁决,禁止摩托罗拉向诺西泄露华为的保密信息。
自2000年以来华为和摩托罗拉就已在无线接入网和核心网络业务方面建立起合作关系,摩托罗拉以“摩托罗拉”品牌向客户转售华为的无线网络产品。在此期间,摩托罗拉获得了由华为开发的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据华为提交给法院的文档显示,自2000年至诉讼案发生前摩托罗拉采购的华为设备总金额达8.78亿美元。
(英文相关:Motorola Solutions and Huawei Issue Joint Stat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