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初审法院维持对Visa反垄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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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初审法院14日维持欧盟委员会对全球信用卡巨头Visa作出的1020万欧元(约合1473万美元)反垄断处罚,认为其当年拒绝接纳摩根士丹利成为会员有违欧盟反垄断规定。
总部设在卢森堡的欧洲初审法院当天在一份判决书中驳回Visa提起的申诉,并维持了欧盟委员会2007年作出的处罚决定。
著名投行摩根士丹利1999年在英国成立摩根士丹利银行,并于2000年申请加入Visa,以便在欧洲市场发行Visa信用卡,但遭拒绝。2000年4月,欧盟委员会在接到摩根士丹利投诉后发起反垄断调查。
2006年9月,Visa与摩根士丹利达成和解,并接纳后者为会员。摩根士丹利随后撤销了向欧盟委员会的投诉。但欧盟委员会仍决定对Visa持续近六年半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2007年10月,欧盟委员会认定,Visa拒不接纳摩根士丹利成为其会员,导致后者无法向欧盟各国商业机构提供Visa卡结算服务,这一行为构成了限制性商业做法,有违欧盟反垄断规定,并对Visa处以1020万欧元罚款。
Visa当月向欧洲初审法院提起申诉,请求推翻欧盟委员会的处罚决定。
按照欧盟法律程序,Visa仍有权在接下来的三个月时间里,就欧洲初审法院判决所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向同样设在卢森堡的欧盟最高司法机构欧盟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