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江判死缓:电信业反腐的“最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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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前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746万余元,一审被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作为30年来中国电信行业唯一被定性为个人严重违纪的副部级官员,张春江落马,成为了近年来电信行业反腐工作的“最大成果”,也揭露出了电信业裙带关系牟利的惊人隐秘。
现年53岁的张春江,案发前曾历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信息产业部副部长、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后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去年9月10日,张春江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据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09年,被告人张春江在担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业务、追要欠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北京依镝电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宋世存、北京阳光加信广告公司董事长杨蕊宁及其丈夫张锐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6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据了解,宋世存和张春江及其前妻姬蓉,均为北京邮电大学同学。宋世存曾任前信产部部长吴基传的秘书,曾对张春江的提升多有助益。经查,张春江曾多次利用其职务便利,为宋世存承揽辽宁省邮电器材公司手机供货业务,同时为宋向网通公司的供货商追要欠款等提供帮助。张曾收受宋世存的财物多次,分别是人民币32万元、美元20万元和价值约283万元的别墅一套。
张春江与张锐相识于大连,张时任大连电信管理局副局长。知情人士称,在张春江的一路升迁中,张锐始终与他保持良好关系。张春江从张锐夫妇处收受的财物达270余万。2004年,张春江帮助张锐妻子的公司———北京阳光加信广告公司成为中国网通公司的品牌宣传代理商,家喻户晓的广告词“中国网,宽天下”便是这一交易的结果。该公司在其后3年时间从网通公司获取了超过2亿元的广告费。
沧州市中级法院审理认定,张春江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张春江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最终决定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根据相关规定,张春江有权在一审宣判后的10日内提出上诉。不过据张春江的辩护律师周新广称,张春江已经“放弃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