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网络中立条例》下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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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溯: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近日表示,一年前通过的《网络中立条例》将于2011年11月20日正式生效。据了解,该条例赋予FCC介入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网络管理领域以及发起针对ISP违约问题独立调查的权力。该条例提出了3个高级准则,即透明、禁止封堵和禁止不合理歧视。
FCC 于2010年12月通过了《网络中立条例》,但由于没有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进行公布(条例生效的必要程序),因此一直未能生效。2011年9月23日,该条例正式公布,并将于2011年11月正式生效。据称,当时该条例的通过也是走了“政党”路线,即条例仅获得了FCC 主席朱利叶斯·格纳考斯基,民主党籍委员迈克尔·考伯斯、米尼翁·克莱伯恩德的支持,共和党籍委员罗伯特·迈克道尔、梅雷迪斯·贝克(目前在 Comcast公司任职)明确表示反对。
条例正式实施后将面临一些挑战。在2010年获得通过之后,Verizon及 MetroPCs公司随即提起诉讼,提出FCC无权干涉此类问题。但由于新条例当时还未在《联邦公报》进行公布(即还未生效),因此起诉最终被否决了。现在条例已经正式公布了,预计这两家公司或其中一家还将就此提起诉讼。此外,共和党国会议员也对条例的通过“愤愤不平”。早在今年4月,众议院曾投票试图推翻该条例,但由于民主党目前控制着参议院,且奥巴马总统明确表示将否决反对意见,因此,共和党此举仅具有象征意义。
《环球》评谈:
有关网络中立的问题一直是电信业的一大争议点。争议的焦点已经由电信服务商和互联网服务商的地盘之争转到下一代网络的开放和共享问题上。在即将到来的光网时代,网络是服务商竞争的一大根本。而从已有的经验来看,网络的主导权和接入权确实会从很大程度上左右企业的发展步伐。为此,在各利益方的游说下,究竟该如何权衡监管走向,一直是许多国家头疼的问题。目前,美国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也可以说是探索性的一步。尽管欧盟目前也在积极跟进网络中立的相关立法,且监管方向同美国类似,但其实效仍有待时间的检验,也将为后来的国家提供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