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政府在手机跟踪案妥协 为保护“黄貂鱼”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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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司法部目前表示,在有争议的亚利桑那州案件中使用一款手机跟踪装置,可以被认为属于宪法第四修正案中的“搜查”。法律专家称,这一战术性举措旨在保护一款被称作“黄貂鱼”(stingrays)的设备的秘密。
一年多以来,联邦检察官一直在美国联邦地方法院上宣称,使用黄貂鱼设备不属于“搜查”的范畴,部分原因是用户在使用Verizon Wireless手机服务时对隐私预期没有合理的预期。根据他们的说法,当局在使用黄貂鱼设备时无需获得搜查令。即使用户没有在使用手机,黄貂鱼也能确定手机的位置。
该案被告丹尼尔·大卫-里格迈登(Daniel David Rigmaiden)面临欺诈指控。他要求政府提供有关黄貂鱼信息的要求是9月份《华尔街日报》一篇头版文章的主题。
法律专家称,政府的行为符合其保守黄貂鱼秘密的策略。政府继续认为,使用黄貂鱼无须有搜查令。
政府称愿意在该案中作出让步,“避免不必要地披露”黄貂鱼设备的信息。负责审理该案的法官大卫·坎贝尔(David G. Campbell)曾表示,在就使用黄貂鱼设备是否构成搜查作出裁定前,他希望了解更多技术性细节。
美国政府此举正值对政府在执法中使用新技术是否违反宪法第四修正案的质疑高涨之际。美国最高法院将就一个案件举行口头听证会,联邦机构在没有获得搜查令的情况下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设备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一个月的跟踪。政府认为,公民在公路上驾车时对他们的隐私没有合理的预期。
联邦机构通过利用黄貂鱼发现了里格迈登。他认为,在没有获得搜查令的情况下,利用黄貂鱼对公民家庭中的设备进行定位“违背了美国宪法”,是非法的。
在上周向法院提交的文件中,检方表示在该案中将承认这一点,“跟踪属于宪法第四修正案所称的搜查”。检方还将同意被告的其他说法,其中包括黄貂鱼造成“服务中断”。
但是,政府的让步并不意味着政策的转变。检方在同一份声明中表示,“其立场仍然是,使用黄貂鱼不构成第四修正案中的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