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新思路:公益型垄断竞争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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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表示,国有企业改革在向两个方向集中,逐渐形成公益型国企与竞争性国企两种类型的国有企业。
其中,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国企将向公益型国企方向改革。公益型国企除了上述行业的央企,还包括供气、污水处理、公共交通等方面的地方国企。
而剩下的央企基本为竞争性企业。则依托资本市场进行公众公司改革,“具体来讲,就是国资委近几年一直在推动的国有企业整体上市工作,我们判断竞争性国有大企业最终的体制模式很可能就是一个规范的公众公司,完全按照资本市场的要求和规则运作”。
邵宁坦承,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在继续推进和深化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仍然很多。但是,“在当前已经达到的改革深度上,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前景已经非常清晰”。
国务院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确要求,要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加快国有大型企业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因此,今后的国企改革方向引人关注。
据本报记者了解,早在去年,国资委已确定国有企业朝公益型企业和竞争性企业改革的思路。
国资委这一改革思路基于国企改革现状。经过几年的改革和调整,我国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目前,中小企业层面基本没有国有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国有经济主要布局在大企业层面,因此,未来国企改革将是以国有大企业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按照国资委的改革思路,公益型国企又称功能性国企,主要分三类,第一类是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的供给,如供水、供电、供油、供气、公共交通等;第二类是重要资源的开发; 第三类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企业,比如军工企业、大飞机等战略性产业。
邵宁介绍,公益型国企在经营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垄断因素,有些是寡头竞争,有些是独家经营。产品或者服务价格由政府控制,企业自身并没有定价权。企业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经常会承受政策性亏损等。
一位矿业类央企的副总对本报记者表示,重要资源开发定位为公益型,主要是考虑到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与自然环境、资源利用率的矛盾,我国资源类民营企业自律不足,加上政府监管不力,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屡禁不止,因此,重要资源开发归国企控制,将更好地平衡企业的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
第二类是竞争性国企。“大多数央企是竞争性国企,包括宝钢、中粮、一汽、中国建材等。”邵宁表示。
虽然国资委给出了这一改革思路的详细解释,但依然引来不少争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资研究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被定位为公益型的国企经常没有履行其公益职能,竞争性国企又无法摆脱“垄断”的争议。
具体改革思路
邵宁表示,公益型国企除内部改革后,还要加强监管,而竞争性国企的出路在于进行公众公司改革。
具体来讲,对于公益型国企,“主要是市场化的内部改革及完善出资人管理,再加上行业性的社会监督。行业性的社会监督包括价格控制、服务标准、收入分配、资源配置的安排等,以保证企业服务好社会和公众”。
公益型国企具体改革涉及四个方面:一是以企业内部劳动用工、干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改革;二是建立有别于竞争企业的竞争人管理制度;三是实施有效的行业监管;四是兼顾企业为社会服务和企业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
对于竞争型国有大企业,国资委的改革思路是依托资本市场进行公众公司改革,即整体上市。
国资委希望竞争型国企改革后的理想状态是,国企彻底变为混合所有制股份公司,与社会资本紧密结合在一起,国有资产彻底资本化,流动性非常好,进去非常容易。
不过,社会上对竞争性国企应该怎样改革有很大争议。有观点认为,国企应该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
一位国资委官员曾对本报记者解释,上述观点的出发点是英美模式,这些国家在竞争性领域没有国企。但在中国的现实国情下,国有竞争性企业有充分存在的必要。
“如果要退出,那退给谁?有不少跨国公司对优质国有大企业有兴趣,但前提是要控股,不可能这样。第二个方向是卖给民营企业,但这受制于民营企业的发展,我国民营企业总体上还处于一个家族企业阶段,不太适合大企业的管理和治理的要求。”上述国资委官员解释。
然而,无论是被定位为公益型还是竞争性企业,部分国企依然摆脱不了垄断的质疑。邵宁坦承,垄断是外部对央企责难较多的问题,但实际上,破除垄断、引入竞争,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另外一条主线,这条主线从来没有逆转过。
国资委方面承认,央企中确实存在一些特殊企业,其经营含有垄断的因素。第一种是真正垄断的企业,如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盐总公司;第二种是寡头竞争的企业,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
“对这样的企业重要的是加强社会监管,监管价格水平、服务标准、成本控制、收入水平、资源分配等,这是其他国家普遍性的做法。”邵宁说。
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国资研究专家表示,这一改革思路没有错,但要平息质疑,必须逐步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