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文:苹果抛弃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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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辞世后,《乔布斯传》大热,各界学习心得满天飞,各种创新秘诀充斥坊间,若干政界人士甚至号称准备拿出多少银子,成批量地培养出“乔布斯”来。
热闹中,有一个细节却被众人所忽略。那就是偌大的苹果公司,乔布斯居然坚持不在公司架构上设立事业部,只设了不同的职能部门。按说苹果拥有诸多当红产品,涉及不同的产业和用户群,完全有资格分设事业部。从公司内部产业链看,上至操作系统和产品制造,下至实体苹果商店和虚拟App Store,庞大复杂,无所不包,分设事业部顺理成章。苹果不设事业部,背后有什么独特的理念?这一重大决策,没准和苹果的巨大成功有些关系。
所谓事业部,通常指企业内部按产品、服务对象或涉及产业设立的一级组织。它拥有相对独立的产品设计、开发和运营权,是独立核算单位,基本相当于全资子公司。国内网络业凡是有点规模的公司,基本都实行事业部制,有的甚至还多走一步,设立了众多子公司。控股母公司或总公司或集团公司高高在上,掌控事业部或子公司,很有些“航母”的感觉。
设立事业部的好处显而易见。对具体产品或服务而言,事业部简化了决策过程,权责利紧密结合,资源配置更合理,市场竞争更有效,更易调动员工积极性。事业部的坏处,是所谓好处的另一面——事业部这一层的决策简化了,换来的是公司整体决策过程的复杂化,且事业部之间往往难以协调;事业部内权责利结合紧密了,公司整体的权责利却变得模糊甚至相互冲突;事业部内部资源配置合理了,从公司整体看反而成了到处是小而全,资源重复配置,降低了资源使用效率;事业部独立核算了,公司整体利益却被淡化,被“绑架”了。
一家公司是否设立事业部,取决于其所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之间是否存在有机联系,及其内在联系的紧密度。如果一家公司一边做互联网,一边做房地产或餐饮,分设事业部或子公司理所应当,但若一家公司只做互联网,无非是涉及网络服务的不同领域,如新闻门户、电子商务、网络游戏、移动服务和搜索服务等,那究竟采用事业部制还是部门制,完全看公司决策者对产业的理解深度和领袖能力,以及对企业使命和个人目的的定义了。
乔布斯始终把向用户提供强大、简单、美好的产品和服务,作为自己和苹果公司的历史使命,因而“简化和整合”是苹果公司创新的主要理念。如果过去用户要使用5个不同的产品、50个不同的步骤,才能享受苹果的5个不同服务,那么能够用1个产品、10个步骤就能让用户达到同一个目的,这本身就是巨大的创新。简化公司组织结构、紧密沟通配合,成为苹果公司基本的组织原则,这一组织体系支撑着苹果达到了今天的高度。在多终端、平台化和云计算成为产业趋势的今天,网络公司多思考一下苹果的非事业部的组织机制是有好处的。
在企业组织机制发展史上,形成了以职能划分的公司制和以产品划分的事业部制两大流派。职能分工过强就会削弱产品的发展,产品过强就会降低职能的效率。时下流行的所谓矩阵化管理,并不能消除职能部门与产品部门之间天然的冲突关系,相当多的情况下反而会出现两不靠的情况。苹果公司之所以能在拥有数个强势产品的情况下采用部门制,或者说,其之所以能在部门制情况下发展出数个强大产品,根本原因在于它有一位强悍、远见、极具感召力的领袖。他是企业的轴心和产品研发的原始驱动力,能使部门制扬长避短。
用《乔布斯传》的原话来说:“乔布斯没有把苹果分割成多个自主的分支,他紧密地控制着所有的团队,并促使他们作为一个团结而灵活的整体一起工作,全公司只有一条损益底线。蒂姆·库克说:‘我们没有财务独立核算的事业部,全公司统一核算。’”乔布斯是可遇不可求的天才,许多东西无法效仿。不过,不搞事业部,也许是一些网络公司可以从苹果学到的诀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