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状告纽曼公司使用盗版案胜诉:获赔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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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对“北京纽曼理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微软公司软件著作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结果。法院认定纽曼公司非法使用42套Microsoft Windows、Microsoft Office系列软件的侵权行为成立,依法判令纽曼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微软支付赔偿及诉讼费用共计41万余元。这是微软针对企业最终用户盗版在京提起诉讼并由法院作出判决的第一例案件,也是商业软件联盟在中国维护成员企业合法权益的一起成功案例。
2009年12月,微软因纽曼公司使用多种微软盗版软件的行为,向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进行投诉。2010年1月19日,行政执法人员对纽曼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内的电脑安装使用了Windows XP中文专业版、Windows7旗舰版、Office2003中文专业版和Office2007中文专业版四种盗版软件,共计42套。2010年7月,行政执法总队对纽曼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金26000元。此后,纽曼公司仍未整改。在多次磋商无效的情况下,微软于2011年1月向北京市第一中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