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调查三星是否利用专利权妨碍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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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消息,三星电子拥有的向苹果发起进攻的专利权反而让自己处于被动局面。虽然略显悖论,但是技术优秀到成为全世界的标准,这成为问题所在。欧盟(EU)执行委员会表示称,将对三星电子是否利用专利权来妨碍公平竞争进行调查。
三星电子去年称苹果iPad以及iPhone产品涉嫌侵权三星3G通信专利而使三星遭受损失,并对苹果提起禁止产品销售和损害赔偿的起诉。三星电子表示称“不使用我们的东西(不使用专利)就不能生产出手机”,对起诉获胜很有把握。
但是,欧洲的视角却有所不同。他们反而以三星电子的诉讼为把柄,进行反垄断调查。
在欧洲,拥有被认证为标准的必须专利技术的所有者有义务“公正、合理、无差别”提供这一专利,这就是所谓的“FRAND”原则。也就是说,不能以侵犯专利为由而起诉禁止销售或者要求支付高额的专利费用。1998年,三星电子与其它专利权所有者们共同和欧洲电信标准学会(ETSI)约定将遵守FRAND义务。EU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将以三星对苹果起诉专利侵权为着眼点介入调查”。如今,三星使出的强大的标准专利武器反而产生了飞向并伤害到自己的“飞镖效应”。
三星在欧洲发起的对苹果进行侵权诉讼的专利有10余个。假如放弃通信标准专利,仅拥有与表情输入以及飞行模式转换图标等少数用户界面(UI)相关的专利时才应向苹果提起诉讼。
英国日刊《金融时报》(FT)援引称“EU对目前信息技术(IT)大型企业们拿起各自的专利武器发起诉讼大战的情况表示忧虑”。报纸是从保护相对美国或韩国处于劣势的欧洲企业的视角来看问题,担忧如果随意放弃专利标准权,那欧洲企业们反而会遭受更大损失。
三星电子诉讼战略首先发起于通信领域的标准专利,但在欧洲法院仍未能起诉成功。最近德国曼德海姆(Mannheim)法院在三星专利权起诉2项专利侵权案中判决“苹果没有侵权”。
三星电子向法国和意大利的法院提出对新型iPhone4S进行“禁止销售的申请”也以失败而告终。与此同时,德国杜塞尔多夫(Duesseldorf)法院判决“不应禁止GalaxyTab10.1等销售”,驳回了三星的二审起诉。
受EU进行反垄断调查的影响,曾经接连创下历史新高的三星电子股价大幅下跌。2月1日,三星电子股价与前一个交易日相比下跌2万8000韩元(2.53%),收报于107万9000韩元。
FRAND
公正、合理、非歧视(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的缩略语。意味在某企业的专利作为世界标准的情况下,不应限制其它企业对该专利的使用。使用适用FRAND原则的标准专利的企业即使没有进行专利权使用费协商,也可以制作和销售该产品,事后与拥有该专利的企业协商后进行支付。这是为防止拥有专利企业从源头上封锁其竞争企业的产品生产而制定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