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谷歌均不同意美法官专利侵权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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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六,苹果和谷歌因为彼此都不同意,美国联邦法官Richard Posner驳回两个公司间的专利侵权案的判决,再次对专利侵权案提出上述。
今年六月份的时候,法官Posner驳回了两个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案,并表示,两个公司都没有提出实际性的损失,因此不都对此案再有任何异议。但是根据彭博社今日报道,两大科技巨头都不同意Posner的判决,并已于昨天再次递交了上述文件。
最近,因为各自的移动操作系统,苹果和谷歌已经发生了多次交锋。而针对此次再次上述事件,两家似乎都有自己充分的理由。
昨天,美国科学技术博客allthingsdigital撰稿人约翰 帕兹诺斯(john paczkowski)报道,根据相关新闻显示,按谷歌方面的理解,专利可分为多种。有一些专利是标准性专利,还有一些专利是商业根本专利,这些专利的功能很流行,应该普及。如果只是调查标准性专利是否滥用,在竞争性市场就会伤害消费者。由此来看,多点触摸技术、滑动解锁专利在智能手机中,应该被视为产业标准专利,苹果不应该独自占有。
同时,约翰 帕兹诺斯(john paczkowski)还收集了一些关于苹果回应谷歌声明的报道。报道显示,苹果首席律师布鲁斯 休厄尔(Bruce Sewell)反驳了谷歌的观点:“所有权专利变得如此流行,这点不能成为所有权专利变成标准性专利的理由,也不应该让所有权专利接受和标准性专利相同的法律限制。”
布鲁斯表示,标准性专利可以促进不同设备的互通性,让设备具有相同的核心功能。它们创造了一个共同的平台,以供竞争。而非标准性专利在不同设备间各不相同,它们可以创造竞争,推动市场的革新。如果用约束标准性专利的规章来约束非标准性专利,那么就会伤害创新,伤害消费者。
值得一提的是,法官Posner在美国享有崇高的声誉,他对案件的判定一直被一些人视为一个分水岭。如今苹果和谷歌再次针对专利案提出上述,分明是在挑战他的权威。不知这会不会影响到此次专利案件最终的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