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同步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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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下午消息 国内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于今日同时发布公告,称正式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这也意味着备受关注的虚拟运营商改革即将开始。
此前,工信部于5月17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其中规定,“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在发文之日起15日内,在其公司网站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接洽部门,并明确与转售企业合作的相关事项。在有转售企业提出合作意向之日起4个月内,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在试点受理期间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开展合作”。
中国电信公告称,“现公开向社会诚征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合作企业。合作企业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相关要求,具备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能力和条件。我公司将向前来接洽并满足《方案》条件的企业提供移动通信转售合作需求材料,请相关企业向我公司书面提供符合需求材料要求的合作意向书。我公司将按照《方案》要求尽快与意向合作方开展后续工作”。
中国移动公告称,“我司诚挚欢迎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条件要求、并有意向和我司合作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企业前来洽谈。我司将为前来洽谈的企业提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合作需求书》,企业可据此提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合作意向书》,并于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司,正式提出合作意向,我司将按工作流程加快开展后续工作。我司将坚持合作共赢的原则,与转售业务试点企业加强协作,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通信需求,加快推动社会信息化进程。”
中国联通公告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与我公司联系。为方便意向企业,我公司全部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受理,不接受当面接洽。具体程序为:(1)初步接洽:意向企业将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指定电子邮箱。介绍信应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2)提出意向:我公司收到意向企业电子邮件后,向意向企业提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合作意向书》电子模板。意向企业填写完毕后反馈至我公司,正式提出合作意向;(3)评估反馈:我公司在对合作意向书进行初步评估后,将结果告知意向企业;(4)商洽谈判:我公司与通过初步评估的意向企业开展商洽谈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