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首批企业初露端倪 牌照或明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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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日前工信部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之后,中移动、中电信和中联通上周在各自官网宣布,正式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这也意味着民资进电信业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
腾讯科技从接近申报的知情人士获悉,一些民企已陆续开始和三大运营商进行初期洽谈,如果顺利,首批虚拟运营商名单将在10月公布,迪信通、天音、国美、苏宁、阿里巴巴、京东将有望入围,相关运营牌照将在明年第一季度发放。
6家企业有望成首批虚拟运营商
据了解,自今年初工信部提出开放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以来,约20多家企业提出牌照申请,主要由三大类型企业组成。一类是传统手机渠道商,包括迪信通、天音等;第二类是综合型渠道商,包括苏宁、国美等;第三类来自互联网企业,如263、阿里巴巴、京东等,其中又以零售类型的互联网企业为主。
工信部的《方案》指出,在有转售企业提出合作意向之日起4个月内,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以下简称三大运营商)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在试点受理期间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开展合作,这意味着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数量上至少有6张。
转售业务类型上,《方案》也做了明确规定。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也就是被业界称为“虚拟运营商”的业务。虚拟运营商可以经营的业务范围是以自有品牌开展包括移动话音业务、短信/彩信业务、移动数据业务等在内的移动通信业务。
按照流程,首先三大运营商在《方案》公布后14日内给出相关洽谈事宜,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时间等,上周运营商已完成了这一步。之后申报企业与三大运营商在未来四个月中进行洽谈,并达成合作意向签署协议,最后工信部再对申报企业相关资质进行审批并发放虚拟运营商牌照。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根据规定至少有6家企业会在首轮洽谈脱颖而出,迪信通、天音、国美、苏宁、阿里巴巴、京东将有望成为首批虚拟运营商。
不难看出,首批企业涵盖了上述申报的三个类型。迪信通、天音传统手机渠道,其自身条件非常运营商符合转售业务对象,加上多年与运营商的合作,代理运营商业务,可谓轻车熟路;国美、苏宁有着同运营商一样的全国性实体店经营渠道,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加上3G以来和运营商的紧密合作,获批希望也是非常之大;而阿里巴巴、京东虽没有上述实体门店渠道,但在互联网的渠道能力上则符合工信部对通信业务差异化竞争的要求。
虚拟运营商的博弈前行
早在2005年,国家就开始鼓励民企进入电信业,但由于大环境和各方博弈一直未有进展。直至去年6月,工信部正式明确民营资本可进入电信业的8个重点领域,民企进入基础电信业务才算真正开始。
在国外虚拟运营商早已有先例。虚拟运营商在欧洲、美国、日本均属合法经营,领取专门牌照。国外现存的虚拟运营商通过借用或租用运营商的网络,可以向用户提供自己品牌的SIM卡、资费套餐、定期发送账单,可以说除了没有物理网络,虚拟运营商具备运营商的全部功能。
而虚拟运营商一旦开放对传统运营商带来的巨大冲击是不言而喻的,这也是为何我国经历了如此漫长的等待时间。对于新入场的企业要想赢得市场先机,成功从中国移动通信市场中分得一杯羹绝非易事。
运营商高管此前就曾表态,“如果没有政策保护,电信运营商没有各种进入门槛,我们的话音业务就有可能被其他互联网攻势替代。如果有一天放开这种竞争,我们将面临巨大的效益和客户流失,整个竞争形势就会发生巨大变化。”
此次三大运营商公布的招商方案仅是一个洽谈事宜,根本没有涉及业务洽谈条款。从业务角度而言,虚拟运营商与三大运营商未来将会是直接竞争关系,这就意味着虚拟运营商在洽谈业务时即存在一定的难度,所以能否在4个月内与运营商达成一致仍是很大的未知数,而工信部并没有强制规定在这个时间内一定签署协议。
据一位申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向腾讯科技表示,“此次转售业务没有排他性,所以企业可以和三家运营商分别洽谈。从接触的情况来看,大的运营商并不乐意转售业务,毕竟会面临客户流失问题,而小的运营商也并非十分积极,只是相对客户流失小些。所以说真要做了虚拟运营商前景也并不乐观。”
此外,由于《方案》要求运营商转售给虚拟运营商的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其自身对该服务的定价,所以理论上,虚拟运营商的转售服务具有一定降价空间。这是运营商不愿转售业务的另一难题,也是洽谈的关键之处。因为价格若低的太多,对运营商冲击就会越大。
除了与运营商之间的博弈外,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各新进场的虚拟运营商之间也必然存在激烈的竞争。据工信部数据统计,受互联网OTT业务的冲击下,2012年语音通话市场增长乏力,逐年下滑,全国移动话音业务收入4814.3亿元,仅增长4.9%。在这种情况下,留给虚拟运营商的业务发展空间其实已不多。
而从首批名单来看,6家民企在各自领域已是数一数二的大企业,面对电信业高投入、高风险、低收入的现状尚有应对能力,竞争上各自已形成固定市场群体。而更多后继申报的企业则需要掂量一下自己,在仅有的市场空间下、如何应对来自运营商、较大的虚拟运营商的市场竞争。
电信业接纳虚拟运营商的初衷也是希望能借此促进自身的发展,因此利益的冲突在这一过程中将格外的激烈。如何平衡好运营商与第四方力量的利益是开放虚拟运营商进程中的重大难题。
但也有申报企业人士认为,虚拟运营商一旦开放,可能将搅活通信业一潭死水。"来自民间的经营模式不同于体制下的运营商,会带来更多差异化的服务,最终形成多层次业务结构、多元化投资、多方竞争的电信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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