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等五家美国公司因参与棱镜计划遭欧洲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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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学生隐私保护机构Europe v Facebook(以下简称“evf”)已根据欧盟数据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就Facebook、Skype、微软、苹果公司和雅虎参与美国国家安全局实施“棱镜”项目,向当局提出了新的投诉。
长期以来,evf一直监督着Facebook在欧洲的运营,曾就隐私问题将Facebook告上法庭。这一次,该机构将矛头对准了上述五家科技企业在欧洲的子公司,投诉书称虽然这些公司的企业结构表明,他们的总部都设在美国,但仍然必须全面遵守欧盟隐私保护法。
尽管如此,作为美国企业,上述五家公司还被要求遵守美国相关监控法律,所以,他们处于一种“非常复杂”的境地,因为这意味着他们必须遵守相互之间可能存在冲突的法律规定,而evf如今调查的恰恰是这种法律冲突。
evf认为,相关法律必须得到澄清,它会将这些新的数据保护投诉作为一种工具,以便让欧洲各地区的不同数据保护机构对此作出澄清。Facebook和苹果公司在爱尔兰设有分公司,微软和Skype在卢森堡设有分公司,而雅虎则在德国有分公司。
evf发言人Max Schrems在一份声明中称:“我们希望当局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欧洲企业是否会让外国情报机构访问其用户数据。如果这种行为是合法的,那么我们就必须对相关法律作出调整。”
正如evf所指出的,一个关键的问题是,按照欧洲法律规定,将大量个人数据发送给外国情报机构,是不是合法行为。Schrems说:“最近几周,许多记者问我们,从欧盟角度看,‘棱镜’项目是否合法。我们对此展开了深入分析,同时在咨询了法律专家以后,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鉴于上述公司的企业结构,按照欧盟数据保护法的规定,这种行为极有可能是违法的。”
在evf第一轮投诉中,并不包括谷歌及其旗下视频网站YouTube,原因是这两家公司具有不同的企业结构,里面没有欧洲分公司。但evf也指出,谷歌和YouTube在欧洲国家都设立有数据中心,它可以在稍晚时间就他们与“棱镜”项目的关联,提出新的投诉。
evf在一份宣布对微软、雅虎等五家公司提出投诉的声明中还称:“如果欧洲子公司将用户数据发送给美国母公司,这被认为是个人数据的‘出口’。按照欧盟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欧洲子公司可以确保个人数据在外国得到‘充分的保护’,才允许出口数据。”
“然而,根据媒体最近曝光的‘棱镜’项目,很难让人相信涉事企业做到了对用户数据的‘充分保护’。如果他们配合美国国家安全局的工作,那么他们就根本无法做到这一点。目前,如果涉事企业无法证明有关‘棱镜’项目的报道是不实的,那么向美国出口数据必须会被视为违法行为。”
evf表示,Facebook、Skype、微软、苹果公司和雅虎等五家科技企业在欧洲的分公司,都具有“举证责任”,要么“确信无疑地证明”棱镜计划是一个恶作剧,要么“解释清楚外国情报机构大规模访问用户数据的行为,如何才能不违反欧盟数据保护法。”
evf在投诉书中还援引了2006年的一个案例,这个案例涉及支付处理服务商SWIFT,该公司曾将交易细节提供给了美国当局。Evf表示,在这起案件中,多个欧洲数据保护机构认定,这种大规模转移数据的行为违法了欧盟相关法律,最终令SWIFT将欧洲所有用户数据,转移至瑞士的服务器。此案还导致美国和欧盟就如何利用支付数据打击犯罪,达成了一个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