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香港上市创新方案曝光 引入合伙人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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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ic通信网讯,8月23日消息,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千亿新股阿里巴巴,向港交所建议上市计划中,未有涉及发行双重级别股份;当中为保公司营运的决策权,拟引入合伙人制度,现行的管理团队,拥董事会内多数董事的提名权。
消息称不涉双重级别股份
据接近交易人士指,经过多时交流,阿里巴巴的“创新”方案现正待港交所回复。
他重申,阿里巴巴从来没有发行,亦不拟发行双重级别股份(dual class),并认为现时建议是以保障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亦符合现时港交所现行规则。
阿里集团股东架构
媒体昨向阿里巴巴查询,集团发言人表示,目前集团未有委任承销商,上市地点亦未有决定,亦尚未申请上市,除此以外未有回应。避投资者压力免碍营运发展
据接近交易人士指,成功上市后,阿里巴巴希望管理层可免受投资者压力,只追逐短线利润,放弃较长线的发展投资机会,而且互联网行业千变万化,需要熟悉运作的管理层,保持营运发展决策权,故作出合伙人制度的上市建议。按建议,合伙人可以提名董事会大多数(simple majority)董事,“董事会有9个人的话,合伙人就可以提名5个。”
据了解,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由09年开始,目前20多名合伙人,包括主席马云[微博]、创办人之一蔡崇信,及首席执行官陆兆禧等,为不同业务的管理层,年资至少5年,愿意承传公司文化。
合伙人所提名的董事,仍须经过股东会投票通过才获委任,换言之,大小股东同样拥有一人一票的权利;但若所提名人选不获委任,合伙人则可再提名另外人选。而上市后的董事会,亦会按规定设立独立非执行董事。
多数董事人选 由合伙人提名
同时,股东会亦负责投票审批董事高层薪酬、关连交易、重大交易及派息等牵涉股东权益的事宜,若合伙人建议的董事,同意需要作一重大收购,仍需交由股东会投票决定。以此推论,若有少数股东累积足够股权,要求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提名或更换董事,亦会因为上述合伙人可提名大多数董事,外人难夺董事会营运决策权。
有熟悉上市规则人士称,有关安排让合伙人藉董事控制董事会决策,但由于数目涉及人数达20至30个,对业务熟悉,有一定程度的互相制衡,听来尚算公平,“不觉得有大问题。若只有一个(合伙人),当然就不同。”上述接近交易人士称,阿里巴巴集团近月已与港交所上市科直接对话,未有委任投行参与商讨,双方沟通跟一般商业洽商无异,既不涉任何官员,亦有互相妥协,但建议是否可行,正待港交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