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税改2014年或实施 有效增值税率可能在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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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ic通信网讯,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宣布将营改增扩大至邮政电信和铁路运输两个行业,但推出的具体时间尚不确定。由于年中调整将令缴税计算大大复杂化,我们预计电信业的税改将自2014年初开始,这与中国联通管理层的估计一致。
目前电信运营商缴纳的营业税为毛收入的3%,税率在服务业属于较低水平。运营商损益表中所公布的收入是税后净收入;税前利润之下的税项为企业所得税,是不同于营业税的税种。
如果税改实施,则电信运营商将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率为毛收入的6%~11%。此外,上游企业开具的所有增值税发票均可作为抵扣项等额抵扣,上游企业包括基建维护供应商、基础水电供应商、广告公司、分销商和电信设备供应商等。政府进行税改的意图是减轻大部分企业的税收负担。
我们了解到中国的三家电信运营商仍在与政府协商税改细节。在我们看来,最重要的两项决定因素在于适用的增值税率和可抵扣成本。
据电信运营商表示,其预计不同服务性质的收入将适用不同税率,即传统语音业务的增值税率为11%,新兴的数据和增值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率。在这种情况下,数据/增值服务被归为“现代服务业”。因此,我们预计三家电信运营商的有效增值税率可能在8%~9%之间。我们认为中电信的税率将小幅受益,因其数据业务/增值服务收入的比重高于中移动和中联通。
若将2014年作为改革第一年,更切实的假设是较小部分(如10%~30%)的非人工运营成本用于增值税抵扣,约占三大电信企业总营业成本的5%~25%。假设所有资本开支项可按照工业品适用的17%的增值税率进行抵扣。根据这些假设,我们预测国内三大电信企业2014 年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预测受到的影响将为-5%至+3%。在长期内,我们认为其影响将对电信运营商有利,因为数据收入比重的上升将使可抵扣成本占比提高、总体增值税率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