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赴纽约上市:港失阿里 焉知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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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ic通信网讯,中国互联网集团阿里巴巴(Alibaba)决定到纽约上市。对香港交易所来说,主持这宗各方高度期待的巨额上市交易的梦想变成了噩梦。
最终而言,阿里巴巴希望从上市规则得到的豁免待遇,超出了香港交易所能够灵活掌握的范围——无论这家交易所有什么商业本能。
公司治理维权人士和一些分析师对这一结局表示欢呼,但也有一些人认为,错失这样一家大牌公司的上市,对该交易所乃至香港都不是一件好事。熟悉阿里巴巴思路的一名人士称这个决定是一个大错误,在全球交易所争夺上市交易的角逐中让纽约赢得一场大胜。
数据提供商Dealogic的数据显示,今年迄今已有30家公司在香港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IPO),募资总额达74亿美元。相比之下,美国纳斯达克(Nasdaq)有76宗IPO,募资总额达103亿美元,而纽约证交所(NYSE)有69宗IPO,募资总额达241亿美元。
阿里巴巴希望安排一种特别的结构,使其顶尖高管团队——称为“合伙人制”——能够提名多数董事会董事。这种结构将使合伙人高度掌控阿里巴巴的事务,就像美国一些高科技公司借助双层股权结构(让创始人拥有多于其他所有人的投票权)做到的那样。
尽管失去这单交易将使香港交易所今年错失大笔营收,但瑞信(Credit Suisse)分析师阿让·冯·维恩(Arjan van Veen)表示,最终而言,这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香港)展示出,它不愿意为任何人放松自己的标准,我认为就长期前景而言,这是一个利好因素,因为市场完整性是关键,”他表示。
不过,一些银行家认为,失去阿里巴巴的上市交易对香港作为未来上市地点是不利的。其中一人指出,在中国内地过去10年里上市的30余家互联网公司中,只有两家在香港上市。
银行家们表示,这不是估价或投资者群体的问题——无论阿里巴巴在香港或是纽约上市,这两点差别不大;真正的关键在于有能力捍卫富于企业家精神的创始人。
“我认为美国现有的双层股权结构是一件合理的好事,而不是坏事,”一名银行家表示。“有些投资者欢迎这种结构,视其为保护企业家的一种手段,正是这些企业家的创意和干劲在驱动着这些企业。”
美富律师事务所(Morrison Foerster)合伙人安娜·皮内多(Anna Pinedo)表示,多年来,此类结构每隔一段时期受到美国发行人的青睐。她回顾说,几十年前,《华盛顿邮报》(Washington Post)和《媒体》(New York Times)等报业集团曾利用这种结构,而近年高科技企业和私人股本集团纷纷利用这种模式。
她表示,就吸引上市而言,“这是一种非常特定的决定,我不认为它是一种将给美国带来长期竞争优势的趋势”。
很多人认为,香港并没有相应的配套机制使双层股权或类似的控制结构可行。在美国,上市公司必须做出高水平的财务披露,小投资者还可利用集体诉讼机制,把行为不当的企业或其高管告上法庭。香港投资者得不到这样的保护。
知名的香港公司治理活动人士戴维·韦布(David Webb)表示,此前阿里巴巴在试图两头占便宜。“阿里巴巴不能期望挑选每一种管辖制度的最薄弱元素,然后把它们拼凑起来,形成它自己的上市制度,”他表示。
在多起涉及中国内地上市企业的丑闻爆发后,香港监管机构正在收紧监管制度。香港证监会(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正要出台严厉的上市规则,使上市保荐人对他们帮助上市的企业所陈述的虚假信息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