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详解促进信息消费发展 2015年规模将达3.2万亿元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OFweek光通讯网消息,ICT中国·2013高层论坛——智慧城市发展论坛今日在北京举行。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若干意见》课题组专家何伟在会上就国务院促进信息消费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基础电信服务规模在2012年已突破万亿,互联网增值规模超过2600亿。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数超过11.8亿户,固定用户宽带达到1.8亿户。现实和潜在的庞大的用户群体,特别是移动和固定宽带用户群体,为信息消费规模扩张提供了基础性支撑。
何伟称,到去年年底,非语音业务成为主流消费,占49.4%。数据及互联网接入服务成为消费重点,其中,运营商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5.8%,是增速最快的消费领域。移动数据业务等新兴业务已经成为拉动整个消费的重要带动点。
据统计,2012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达到1.7万亿元,同比增长29%。其中,新型信息消费规模达到1万亿元,同比增长61%。何伟在会上表示,预期三年内(2013-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5年预计将达到3.2万亿元。2013-2015年,新型信息消费年均增长33%,2015年预计将达到2.4万亿元。
信息消费对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不可忽视。据何伟介绍,2012年,信息消费规模占GDP比重为3.3%,拉动GDP增长0.64个百分点。到2015年,信息消费占GDP比重将上升到4.5%,拉动GDP增长0.55个百分点。
在上述背景下,未来政府部门将会在促进信息消费方面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夯实信息消费的网络基础,其中的关注重点为固网光纤宽带建设、3G/4G网络建设和互联网应用基础设施;增加信息产品供给,其中关注重点为智能终端、电子基础产业和关键软件;培育信息服务需求,关注重点是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服务、物联网应用、数字内容服务和电子商务;提升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关注重点为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智慧城市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其中的关注重点是网络身份认证、安全产品与检测、个人信息保护和规范市场秩序;最后是深化改革措施促进信息消费,包括放松准入、开放电信业务和财税政策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