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是通信行业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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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ic通信网消息,中国通信行业正是在以“互联互通”为代表的开放精神引导下,从曾经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发展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性行业;从曾经的电报和人工转接服务,发展到现在拥有光纤、数字微波、卫星、程控交换、移动通信、数据通信等多种先进技术的通信手段;从曾经完全靠引入国外的通信技术,发展到现在拥有自有知识产权的3G/4G技术制式。回顾过去,互联互通经历了“不连不通”、“连而不通”、“通而不畅”到“畅而不久”的各个阶段。通信行业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离不开“开放”的精神。
开放,就是要有大局意识、世界胸襟,就是要能够海纳百川、兼容并蓄、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寻求“合作、互利、共赢”。在4G和移动互联网时代,开放精神更应该成为新时期通信人再创辉煌必须具备的心理素质和思想理念,成为行业需要坚守的核心价值观。不可否认的是,在开放的大环境下,封闭的阴影始终存在。一些电信从业者从小我出发,只看眼前利益,采用不正当手段恶性竞争,阻碍干扰互联互通和网络开放。运营商干扰竞争对手手机网络、偷窃损毁竞争对手的通信设备和线缆、甚至肢体冲突引发血案的事例近年来不断见诸媒体,严重损害了通信行业的社会形象和市场秩序,更侵害了广大通信服务用户的合法权益。值得反思的是,此类做法是上世纪80年代常用的伎俩,为何在电信业竞争日趋成熟的今天也会有同样的事情发生?究其原因,一部分电信从业者还没有树立开放理念和兼容胸怀,把自己封闭起来,只关注企业利益,只关注眼前利益。对于电信业来说,竭泽而渔的后果只能使行业陷入绝境,缺乏发展后劲。短期来看,受侵害的无疑是用户正常通话的权益,而从长期发展来看,如果电信市场陷入恶性竞争的泥潭,消费者通信福利也必将受到影响。
开放是通信行业开拓未来、走在社会前列的不竭动力。如何规范通信行业市场,实现电信网络价值最大化,将开放精神落到实处?我认为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使开放者获益、封闭者受罚。上世纪30年代美国的电信法提出“网络中立”概念,当时法律规定了任何电话公司不得阻碍接通非本公司用户的电话。互联网行业兴起以后,“网络中立”概念自动延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所有互联网用户都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选择访问网络内容、运行应用程序、接入设备、选择服务提供商。这一原则要求平等对待所有互联网内容和访问,防止运营商从商业利益出发,控制传输数据的优先级。这一做法保证了网络数据传输的“中立性”,从而使网络开放具有了法律保障。
开放是通信行业的生命,每个通信企业和从业者都应该树立以开放为核心的价值观,在日常经营和日常工作中自觉推动通信网络开放发展,为建立公平有序的通信行业竞争合作环节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