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损害商誉第一案:“小米”胜诉“小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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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ic通信网讯,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日前对小辣椒手机销售方北京方万源通信器材有限公司以微博编造虚伪事实损害小米手机商誉一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罚款15万元。
工商总局有关人员介绍,这是迄今为止工商部门查处的以微博损害他人商誉的第一大案。与传统的不正当竞争案件不同的是,其表现形式是个人通过移动社交媒体发布信息,违法行为并非由当事人主体直接实施。
经查,2013年3月15日,小辣椒手机创始人、北京方万源通信器材有限公司大股东谭文胜,在新浪认证的“谭文胜微博”上通过其150余万粉丝发布消息:“小米手机价格堪比三星,UI照抄苹果,质量不如山寨,售后等于没有。”并向小米手机创始人、北京小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雷军发出挑战:“@雷军,请你光明正大站出来,你若不服气,咱们周末约在东单公园真刀真枪练练。”
4月至5月,北京方万源通信器材有限公司又多次使用北斗星手机网及“北斗小辣椒手机”“北斗星手机网企业微博”“谭文胜微博”三个微博发布信息,宣称其销售的相关产品为“全球最低价”“超特价”“史上最超值”“史上最具性价比”“最超值”“代表了当前智能手机制作工艺的最高标准”。
5月,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工商机关递交材料,反映谭文胜通过微博攻击小米公司及雷军,诋毁、谩骂小米产品。
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经调查取证认定,当事人北京方万源通信器材有限公司多次利用其企业微博及股东个人微博进行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的违法经营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