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欲取消漫游费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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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此前在欧洲议会全体会议上提出,将计划取消欧盟范围内的手机漫游费。根据该计划,从明年7月开始,欧盟范围内漫游接听电话将不收取费用;到2016年,所有漫游费都将取消。此举被视为26年来欧洲电信市场最大的一项改革,引来各界普遍关注。笔者认为,欧盟此举对于国内电信市场改革有借鉴意义。
一直以来,国内移动通信市场推进单向收费已经“渐进”了10多年,但仍然不彻底。月租费、漫游费等政策也“风雨无阻”、“雷打不动”。消费者普遍认为,惟有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电信资费降低提速,才能真正实现。但笔者认为,单靠破除垄断的单兵作战,还是不够的,应该在有效引入电信企业竞争和打破电信运营商垄断的同时,用好法律这个武器,才有可能管住不合理的电信资费。
欧盟在管理电信资费上,打出的就是一套法律组合拳。欧盟第一个手机漫游费限价法规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欧盟实施手机漫游费限价法规一年零两个月后,漫游通话费大幅下降,但漫游发送短信的费用却居高不下。欧盟委员会负责信息社会和媒体事务的一些官员曾在2008年初警告欧盟移动通信运营商要主动降价,但收效不大。于是,欧盟委员再次拿出法律“大棒”,在2008年9月提出欧盟手机漫游费限价新法规议案,把限价范围扩展到手机漫游发送短信和上网的费用。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分别于2009年4月和6月批准了这项议案,为法规的正式实施铺平了道路。从具体执行来看,限价方案执行得比较顺利,有的手机运营商在欧盟规定的期限到来前就已经主动降价,甚至收费低于欧盟的最高限价。如今,欧盟表示要再次使用立法的手段,取消手机漫游费。
对比之下,国内的电信资费何日走向正轨,依然没有明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尽管2008年初在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主导下,对漫游费上限进行评估,但由于受到行业和部门利益的掣肘,漫游费虽有所下降,但仍不合理公平。广为公众诟病的月租费和手机长途费,依旧照收不误。
在笔者看来,要想使国内电信资费早日步入正常轨道,不妨大胆借鉴欧盟经验,通过法律手段,给通信运营商几个月降低资费的“自律期”,如果没有效果的话,再推出强制限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