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实施防“天价账单”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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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电信消费者权益,澳大利亚政府对《电信消费者保护法案》作出修订,增加了有关消费提醒的规定,旨在防止出现“天价账单”。
新规定已于2013年9月1日开始执行。目标客户是有超额消费倾向的协约手机及上网套餐用户。当其数据流量分别达到订购值的50%、85%及100%时将收到电子邮件形式的流量提醒。澳大利亚三大电信运营商澳大利亚电信(Telstra)、Optus和沃达丰的用户还将收到短信提醒。新规定要求在用户套餐使用率已达100%的提醒中必须包括费用超出部分的消费明细。此外,如果消费者订购了某项避免出现天价账单的业务,将不会收到消费提醒,这些业务包括预付费服务、限制消费上限服务或无限制消费服务、拨号上网服务或超出上限限制网速服务。《电信消费者保护法案》修订的最后部分由澳大利亚通信行业协会通信联盟负责,并将于2014年9月推出。该部分规定将使客户规模小于10万的中小型电信运营商的客户同时接收数据流量、通话分钟数与短信数的使用情况提醒。
澳大利亚通信及媒体管理局(ACMA)主席克里斯·查普曼表示,这些被提醒的目标客户大多都面临产生天价账单的风险。此举能够及时提供消费者所需的信息,是澳大利亚电信业的巨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