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应当欢迎MVNO加入,但市场还有利可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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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早间消息(张月红)工信部一纸《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的通知,将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简称MVNO)这个角色推到聚光灯下。在海外很多市场,移动通信转售已经是一个相当成熟的商业,尤其欧美发达市场,几乎每个国家都有几家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
毫无疑问,引入竞争将进一步刺激电信市场发展活力,新鲜血液的注入带来的业务创新也有利于整个电信市场规模的扩大。但Ovum在近期发布的“批发商收盈情况”报告中指出,在调查200家电信公司年报,了解了他们在批发业务上的详细信息后,发现只有55家计入了向中间商批发业务的收入,其中15家公布了批发业务的利润。
但事实上,几乎所有拥有网络基础设施的电信运营商都向其他的运营商、零售商、虚拟运营商、分销商、转销商、系统集成商、内容提供商等其他中间机构提供批发服务。那么,为什么他们不愿在财报里公布这些收入,以及通过批发渠道获得的利润呢?
Ovum首席分析师大卫·詹姆斯(David James)表示:“我们想不到有什么好听的理由使这些运营商不公布批发业务的业绩,不可能是羞于公布,但掩住不报的理由却有千万个。”因为对运营商来说,批发业务不仅是一条重要的销售渠道,还能提高网络基础设施的利用率,收回投资。而且,强调批发业务的表现,还可以证明运营商实现了此前对这块价值日益增长的市场的承诺。
詹姆斯在报告中分析了运营商对批发业务的态度,并给出了建议:
为何不愿宣传批发业务?
报告提到,在发展中市场,很多运营商仍然不愿意承认提供了批发业务,他们害怕被股东和客户视为支持竞争对手发展。事实上,很少有这样天真的股东,股东们只希望自己的投资能最大程度收回,反而会欣赏运营商能尽可能多渠道的创造营收。
还有一些电信运营商不愿在财报中公布批发业务的发展情况,是因为他们不想因为这个使自己在和监管部门谈判时处在不利位置。这一点和现实相差甚远,监管部门其实对财报表现并不感兴趣,他们关心的是电信服务对消费者来说是否是普及性的、可负担的。
从这一点来说,监管部门和电信运营商有相同的最终目标:扩大电信服务市场。电信运营商向公众宣传批发业务可以传递这样的信息:运营商正在和其他人合作,以便让更多的人用得上、用得起电信服务。
但是,仍然有太多运营商将他们与监管者之间视为对抗关系,英国电信前任CEO以这样的一句话描述监管部门“他们正在慢慢地倒退着走路”,意思是指监管部门仍然以过去的眼光老调重调着“扶持竞争、挫败垄断价格”。
Ovum的研究证实,运营商与监管部门合作,将市场开放给竞争对手,将增加电信市场的整体规模与价值,并刺激相关服务的额外增长,这对零售及批发运营商都是有利的。当运营商模糊化他们在批发业务的参与度时,就减小了向其他潜在客户展示合作可行的机会。
理性认识批发业务价值
詹姆斯表示,世纪之交以来,Ovum一直在跟踪批发市场,目睹它从一团浑浊死水演变成大容量市场,仅欧洲批发业务的市场规模就接近500亿美元。批发业务在每个零售电信市场发挥的作用都是至关重要的,它将电信服务拓展到市场的每一个角落。
在澳大利亚、欧洲以及北美的很多更为的成熟电信市场,电信批发业务代表着一种宝贵的市场渠道,因为这些地区的零售市场已经成熟且趋于稳定,所以增长放缓。在这些区域,批发业务能够支持的复杂的零售渠道,可以带来增长。
在这些地区开展运营的电信运营商们,利用批发渠道进入一些他们无法触及的细分领域。举个例子,欧洲光纤网络通信服务提供商Colt认为,找加盟商或分销商做中小企业市场,比自己直销更适合。此外,即使是运营商向竞争对手提供批发服务,也是本着多赚回来一些收入的初衷,弥补自己在零售市场的失利。
向中间商提供批发业务使总体流量增加,从而分摊固定成本、并扩大规模经济性,这对内部和外部客户都是有利的。做跨国语音业务的领先运营商都证实了批发客户的价值。
詹姆斯认为,批发业务不再被视为让人羞于启齿的业务,运营商应该克服自己的偏见,理性认识批发业务的价值,在财报中体现出来这部分业绩。这样,消费者和监管部分都能看到,批发业务对实现普遍服务来说,是一条多少重要的渠道。
现在进入的时机对吗?
如上所述,有网络基础设施的运营商应该欢迎虚拟运营商的加入。但是,站在虚拟运营商的角度,现在进入这块已经成熟的市场,有利可图吗?不妨先看一下欧美先行者们的表现。
Ovum高级分析师Carrie Pawsey在此前发布的报告中指出,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在发达市场的涌现热潮现在已经开始消退,很多虚拟网络运营商一般只有三年较短的生命周期,他们要么退出这一行业,要么被有基础设施的运营商收购。只有少数几家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存活下来,实现了规模运营。而且,鉴于市场已经成熟,大部分移动虚拟运营商都靠精细化运营,利润率都维持在较低的水平线上。
美国MVNO市场的发展领先于全球,但过去几年也发生过几起引人注目的移动虚拟运营商运营失败的案例,包括ESPN MVP、迪斯尼移动、Amp'd Mobile等。
近几年,传统的电信基础业务如语音、短消息营收都面临不同程度的下滑,一方面归因于激烈的同质化竞争,另一方面OTT对电信传统业务的替代趋势已经日益明显。再加上和欧美发达市场相比,国内的监管政策成熟度能否支持新进入者的开拓,甚至只是公平竞争?如果MVNO的销售渠道与移动通信运营商相比类似,提供的服务又大多是移动运营商已经有的,商业模式上也没有创新之处,那么作为后来者,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还有多少利润空间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