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决定》中的通信改革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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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先导性的通信产业也将面临新的改革机会。通信业如何发展混合所有制?网业分离是否即将到来?是否会引发新一轮电信重组?上缴红利比例的变化对运营商资本能力、员工薪酬有何影响?七专家聚焦上述问题解读《决定》对通信业的影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泰尔管理所总工程师朱敏:以何种方式加速网运分离是实施难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泰尔管理所总工程师朱敏表示,电信业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推进改革,迄今为止,政企分开还是做得比较彻底的,三家运营商都是上市公司,市场主体地位非常清晰,在资源配置上也都是企业主体的市场行为。在政府监管方面,行业管理部门在均衡市场格局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朱敏表示,2012年,《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民资进入移动业务转售、接入网等八大领域,明确了电信领域向民营资本开放的演进路径。随着移动虚拟运营的实质性推进,在放开竞争性业务方面获得突破性进展。虚拟运营商将不仅仅是渠道的提供者,在一些细分市场上将成为重要的业务提供者,甚至可能颠覆一些局部市场的原有格局
朱敏表示,OTT业务的爆发式增长,微信对短信等传统电信业务的替代非常明显。面对互联网业务替代竞争的压力,运营商的应对手段非常有限,效果也不明显。未来,互联网业务对传统电信业务的替代竞争将会不断加剧。
可以预见,未来,无论是自愿推进还是被迫应对,整个通信市场业务开放程度将不断增加,业务竞争烈度也将不断加剧。
她表示,实际上,网运分离是电信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运营商将更加专注于网络的建设和运营,致力于提供更加先进、质量更优的网络。而在业务层面,随着技术和政策的突破,垄断坚冰正在融化,并且将出现更多的业务提供者,业务竞争将更加激烈。在电信领域,以何种方式加速网运分离是实施难点。如果模仿其他领域,成立一家网络公司,承担网络建设和维护的职责,虽然能避免重复投资。但是,很可能出现技术升级放缓、滥用垄断地位的情况,届时,业务或服务提供商很可能将面临落地困难的困局。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混合所有制不是私有化
北京邮电大学曾剑秋表示,由于十年前南北分拆之后,电信业发展中的基本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加之2008年三大运营企业重组以来,国内外电信行业又有了发展和变化,为了有效地解决前面几次改革遗留下的一些问题,促进国内电信业进一步健康发展,国内电信企业需要进一步改革。
曾剑秋表示,对于混合所有制的问题,有人将其误解为私有化,其实这是错误的理解,他表示,而且国有电信企业也没有必要私有化。如今允许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其目的是将产业搞活,使国内电信业有效健康的发展。
对于网业分离,曾剑秋认为,电信业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根据不同的业务建立不同的网络,比如开展固定电信业务就建设固定电信网络,开展移动电信业务就建设移动电信网络。第二个阶段是固定网络与移动网络融合,使网络向平台化方向发展,以便电信企业提供多种服务,国内电信业目前正处于这一阶段。第三个阶段是将电信网络分解成为物理网络和服务网络,物理网络具有垄断属性,可以成为公共网络平台,服务网络向平台化方向发展,引入更多的企业进行自由竞争。
清华大学战略新兴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吴金希:不赞成国企全产业链经营
清华大学战略新兴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吴金希表示,三中全会总的基调是深化市场体系改革,特别强调了市场决定性作用。他表示,因为过去利益固化这样的倾向,要通过市场促进经济要素的竞相迸发,这是大前提。
具体到行业的改革,吴金希认为需要进一步讨论,全会要求2020年实现决定性胜利,他表示,还有7年时间。
吴金希表示,国有企业谁都不能忽视,要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发展国有经济,保持主导地位,这是根本。同时国有经济是参与国际竞争的生力军。对于维护国家利益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
对于铁路、石油、通信等领域,吴金希表示,这些领域存在垄断和不当得利的问题,群众有意见。吴金希表示,这个问题永远不可能完全彻底解决,即便完全民营化,也存在不当得利,垄断竞争的问题。因此,不能把国有企业的垄断改革理想化。像花旗银行、ATT,美孚石油也存在垄断问题。也存在垄断不当得利问题。
吴金希表示,通信领域的网运分离是大势所趋,他表示,通讯硬件网络的开放问题,以后是必然的,在竞争领域必须对民营经济一视同仁。吴金希表示,通讯领域存在自然垄断现象,如信号资源,硬件网络,公共平台和接口等领域。我个人看法,垄断必须得到严格监控,自然垄断是可以的,但是垄断得利及分配必须受到监督。他认为,最近几年,三网融合之所以进展受阻,就是由于垄断限制竞争,这个是明显的例子。因此,未来必然是最大程度上的开放。
另外,吴金希表示,不赞成国有企业提出的“全产业链经营”的口号,国有企业要增加影响力和控制力,但是全产业链经营不好,一是没有优势,二是涉嫌垄断。他表示,电信企业现在就应该考虑哪些必须是垄断的,哪些可以放开。
对于混合所有制,吴金希表示,目前所有的国有企业都已经实现了混合所有制,只是比例成分不同而已,未来必然加大混合所有制的比例,加大民营和外资的比例,尤其是一些竞争性的领域,国有资本未必控股,参股就可以,或者实行黄金股份,即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只拥有否决权。未来产权结构改革必然加大,国资委重在资产的保值增值,微观业务领域的介入要减少。
对于上缴红利和补贴问题。吴金希表示,这个问题本来不存在争议,国家投资收益当然应该上缴国库,但是,由于大型企业谈判能力比较强,少交红利,多挣补贴的事情常有发生。未来这方面也要加大改革。该上缴的必须交齐,但是有些战略新兴产业,国家可以要求暂缓上缴,留作发展金,甚至国家补贴发展。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互联互通是关键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表示,基础网络组成网络运营公司,不一定就是一张网,将来也可以是多张网,他表示,有线电视以及长城宽带等也可纳入基础网络,关键是网络能做到互联互通。[!--empirenews.page--]
舒华英表示,整体来看,整个行业缺少《电信法》(或者是《通信法》)这类权威性、指导性法律。
舒华英表示,网业分离涉及到行业甚至是跨行业的变动需要顶层设计。他表示,网业分离需要国家改革小组这样层级的机构来牵头,不是单个部委能解决的。
而坊间传闻的新一轮电信业重组是否由此引发,舒华英表示,电信业经过了几次重组,竞争已经相对充分,短期内不会。
对于国企上缴红利的变化,舒华英表示,对于员工薪酬总体影响不大,因为目前的薪酬结构主要是工资和奖金,要调动员工积极性需要创新激励方式。(赵 妍)
电信专家杨培芳:网业分离分三层级
杨培芳表示,《决定》中最大的亮点是提出混合所有制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必须打破只有国有经济才是公有制经济的理论误区。他表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就曾指出,要使股份制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杨培芳表示,骨干网、接入网等基础网络具有公共性质由政府垄断经营,从国外的经验看,政府实行公平价格,例如美国宽带战略中所明确提到的,而数据业务等竞争性业务交给社会来运营。
电信业深入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是网业分开,更确切地讲,应该分为网络、平台、业务三个层级的分管体制。曾经有人提出过基础电信网络应该恢复政府行政垄断的政策建议,这很不现实。实践证明,基础电信网络的建设和运营完全可以引入少数公司有序竞争机制,他们同样承担普遍服务、共建共享的社会责任。目前在基础网络之上正在形成更加多元化的公共数据平台,它更加接近市场,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公共性,也要建立合理接入和数据资源共享的协同治理机制。在更广泛的信息应用服务层面,则应该完全放开竞争,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信息消费。
北京邮电大学校长助理、经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吕廷杰:网业分离大势所趋
最近一段时间,外界对国内电信业存在垄断现象的讨论可谓风起云涌,对此,吕廷杰表示,目前普遍认为的电信行业缺乏竞争、政府限制民营资本进入、行业高度垄断等,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首先,运营商之间并非缺乏竞争,而是竞争极其激烈,甚至有点过度竞争的势头。此前运营商为抢滩校园市场,不惜大打出手,其竞争激烈程度可见一斑。其次,通信行业本身有很大的自然垄断属性。要投资一个覆盖全中国的通信网络,没有数万亿元的资金恐怕是做不到的。也就是说,电信行业由于其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巨额的沉淀资本,即使放开了,也不可能人人都能进入。因为较高的行业壁垒,形成了其自然垄断属性。
那么在此背景下,如何实现电信业改革,引进民营资本,吕廷杰认为网运分离不失为一个值得探索的方向。即整合现有运营商的网络资源,由国家控股;而在运营层面,则要向民营资本更广泛地开放,没有网络资源高投资的负担,民营资本能够激发出强大的创新力,从而提升用户对于服务的满意度。他分析这样做有三个好处:一是避免了基础网络投资过大,以致其他运营企业无法进入该行业的自然垄断壁垒。二是基础网络控制在国家手里,能更好地保证其安全性。三是避免了运营商对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从而减少资源浪费。
另外,《决定》提出,“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那么,电信行业如何进行价格改革?吕廷杰表示,实行“反向收费”是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他解释说,这不仅仅是价格改革,而是整个盈利模式的一场变革。正如马云今年作出的一个创新:当用户拿着手机,点击淘宝网买东西的时候,不需要付流量费,而由阿里巴巴公司来支付。
吕廷杰表示,中国移动一个月以前已经启动了这项改革,但由于涉及运营体系、管理模式、营销系统、经营分析系统等全方位的变革,注定是一个脱胎换骨的过程,将可实现真正的流量经营。不过吕廷杰也强调:这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最终的大量应用,将使如今面临的所有OTT带来的挑战迎刃而解。今后所有互联网层面的宽带应用,消费者不应该付费。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中心研究员高旭东:不能为了重组而重组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中心研究员高旭东表示,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电信行业,既具有公共性质又具有竞争性,这在理论上是可以确定的,所以网业分离是一种趋势。但网业分离如何操作,高旭东表示,如果网络和业务分离,但还是维持现有格局,比较复杂,因为三家运营商的技术制式不一样,涉及到网络的演进,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等。
对于坊间传闻的重组问题,高旭东表示,重组要看重组的目的是什么,不能单纯为了形成几家运营商而重组。他表示目前国内三家运营商竞争已经相当激烈,行业的特点决定网络层面的企业不可能有太多企业竞争,但业务层面可以有多种形式,相互合作,共同构造产业链。
对于国企上缴红利的变化,高旭东表示会影响到运营商的资本能力,但具体需要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