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调整相关规定 电信和游戏产业或加大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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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晚间消息,今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中声明,国务院会在自贸区内暂时调整部分行政法规、行政审批、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以此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对外开放模式,进一步探索深化改革开放的经验。
此次调整共涉及32个相关细分内容,其中对通信和游戏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引起业内关注。
电信增值业务降低外资进入门槛
《决定》中声明,“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外资企业经营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在此前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我国对于外商进入电信领域有着诸多规定,例如外商资本不得超过合资公司50%比例,以及多项相关审批环节,并对中方合资公司的身份和资质有明确要求。
此次《决定》发布后,自贸区内将暂停实施《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部分规定内容,并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一步制定适合自贸区的相关管理办法。
13年游戏机禁售令解除
此次调整更引人注目的是在游戏领域。《决定》中宣布将“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早在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曾转发文化部等7个部门《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立即停止审批新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也不得审批现有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增添或更新任何类型的电子游戏设备。”、“面向国内的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生产、销售即行停止”、“任何企业、个人不得再从事面向国内的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的生产、销售活动”、“除加工贸易方式外,严格限制以其他贸易方式进口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
正是这一规定让我们游戏机陷入全面禁售之中。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决定》出台,即暂时停止实施2000年关于游戏机禁售的相关规定内容,并表示由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决定中不仅允许了外资企业在自贸区内生产和销售游艺设备,而且在获得文化主管部门审查后,相关产品也可以销往内地。这被视作是全面解禁游戏机产业的一个明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