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带共建共享打破壁垒 配套政策需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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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或将是宽带共建共享取得关键性突破的一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在“宽带中国2014专项行动”动员会上明确专项行动引导目标时提到“继续深化共建共享、促进设施集约发展”。
针对此目标,中国移动副总裁李正茂也表示,“2014年,中国移动将加快宽带网络光纤化建设,大力推动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区内的管线资源共建共享,同步提高骨干网传输能力和效率,提升有线宽带网络质量,切实提高宽带业务品质和客户感知。”
共建共享势在必行
在网民对高速宽带网络翘首期盼的同时,小区宽带独家进线,用户别无选择;开发商“转嫁”管道和设备间工程建设给电信运营商;物业公司对运营商入场施工肆意阻挠;各运营商宽带管道重复建设等问题依然普遍存在。
此前,有人大代表发声:“开发商、运营商垄断经营小区业务,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结果则是损害了百姓利益,这种行为既不符合法律,也不符合民意。”同时,业内专家也表示,小区宽带垄断格局不仅损害了运营商的利益,造成资源浪费,不利于宽带产业的发展,而且侵犯了消费者的通信服务选择权。如果宽带产业链上各方通力合作,深化落地宽带共建共享工作,将有效解决此问题。运营商在住宅小区、商住楼宇的管道、配线光缆、入户皮线光缆等宽带设施的开放共享将使宽带建设成本大大降低。同时,消费者拥有宽带服务多元化的选择,而选择的灵活性也必然提升用户体验和满意度,可以说深化共建共享可以实现宽带产业各方共赢。
打破壁垒 形成合力
随着宽带共建共享工作在全国不断的深入展开,一些“疑难杂症”开始露出水面。这些难题表现在诸多方面,法律法规、运营商、职能监管等每一个环节出现“短板”,都会导致深化宽带共建共享工作很难开展。
地方宽带市场涉及到多方利益,如果没有明确的规范统筹指导,那么美好的愿景也只能是空谈。有专家指出,破解这些阻挡宽带加速向千家万户挺进的现实难题,单靠市场这只手、单靠电信运营企业的力量远远不够,必须出台国家宽带战略配套细则,以国家意志强势推动。
长期以来,本是竞争对手关系的国内运营商合作联系并不紧密,各家都在各自的运营体系中独自发展。制度的差别、运营状况的迥异形成无形的壁垒给深入宽带共建共享带来挑战。
此前,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林建祥表示,各集团公司配套政策措施缺乏,各公司投资计划不同步,造成很多达成共建共享意向的项目因缺乏计划和资金而迟迟无法实施;运营商企业因共建共享节省了投资但增加了租金成本,而节约的投资无法转化为成本,省、市级公司无法解决这个增加的成本的问题。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副局长张翅翔也提出了重庆在共建共享中遇到的运营商方面的问题,随着共享电信基础设施的数量持续提高,租金逐年上涨。个别企业因经营发展和资金流动不足导致了共建共享费用结算滞后,而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
配套政策跟上
宽带共建共享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共同建设还可以做得更加充分,建设成本还可以进一步降低,客户体验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提升。运营商完全有能力携手完成“最后一公里”的冲刺,实现共赢。
对此业内专家也给出了建议,如果各省各部门能齐抓共管出台规范将为宽带共建共享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在此方面各省通信管理局和住建厅等部门的作用举足轻重。政策支持的同时也要加强考核,双管齐下。将住宅小区和驻地网共建共享纳入省内考核,制定考核办法将有力的监督各方推进工作。
日前,山东通信管理局组织山东联通、山东移动(包括山东铁通)和山东电信共同签署了《全省宽带设施存量部分全面开放共享承诺书》。三方承诺,今后在全省17市地140个县区全面推动既有宽带设施的开放共享。这种“存量先行”的思路便是一次对驻地网共建共享工作模式的深入探索。
专家表示,宽带共建共享工作深化落地或将遇到许多细节问题,可能是宏观政策无法触及的,所以监管机构下沉,在各地市设立专门的管理办公室,深入开展价格指导、制定结算制度、建设共建共享资源数据库系统等细节工作是十分必要且有效的。目前,已经有部分省份城市启动了上述具体措施,各省之间加强交流,经验共享,将使宽带共建共享工作事半功倍。
各地宽带共建共享进展
·2014年3月,上海发布并实施《上海市公共建筑通信配套设施设计规范》。该《规范》为全国首个在公共建筑通信配套内融合光纤到户和共建共享要求的地方设计规范。
·2014年2月,山东联通、山东移动(包括山东铁通)和山东电信共同签署《全省宽带设施存量部分全面开放共享承诺书》。三方承诺,今后在全省17市地140个县区全面推动既有宽带设施的开放共享。
·2013年12月,济南联通顺利完成既有小区的光纤到户改造共建共享试点工作,为该省光纤到户设计规范的完善提供了有效的参考。
·2013年12月,唐山已有30多个新建住宅小区完成了基础通信设施的共建共享,南湖金地新建住宅小区的部分区域实现了基础通信设施的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