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泄露泛滥!科大讯飞员工非法出售学生信息,获刑1年半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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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合肥市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员工非法出售学生信息,获利4千元,被判刑1年半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
人民检察院指控 张宁非法出售学生信息获利4千元
被告人张宁通过网络搜索到芜湖市学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程某,两人联系后,张宁利用其在合肥市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负责管理维护安徽全省学籍管理系统的工作便利,下载芜湖市、马鞍山市、六安市、繁昌县等多地中小学在校学生信息十万余条,信息涵盖学生姓名、所在学校、班级、父母姓名、职业、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多次通过QQ邮箱出售给程某,张宁非法获利4000元。
学生信息被多次转手
后泄露的学生信息被多次转手,安徽另外3家教育咨询类公司需要扩大生源,便继续花钱从芜湖市学志教育咨询公司等中转公司手里购买学生信息。
公诉机关提交相关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且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六被告人予以判处。
被告人张宁当庭对起诉书指控其出售在校学生信息给程某的事实不持异议,辩解是程某主动找她要的,当时她不知道是犯罪,每年出售的学生信息有一万多条,共获利三四千元。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张宁的行为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其实际提供的个人信息是2.6万条且没有非法获利,被告人张宁构成自首,系初犯,认罪悔罪,犯罪情节轻微,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张宁免予刑事处罚、免除罚金。
张宁被抓获刑1年半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
2016年11月,张宁在科大讯飞公司被抓获,各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法院认为,张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因张具有坦白情节,且当庭自愿认罪,初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例,张宁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