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337调查终裁:华为中兴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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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ic通信网讯,经历一年多的艰难诉讼,中兴通讯、华为应诉IDCC“337”调查案件终以大胜告终。
北京时间20日凌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下称“ITC”)行政法官就InterDigital诉中兴通讯等专利侵权一案做出最终裁定,中兴通讯、华为没有违反337条款,不侵犯原告起诉七项中的六项专利权,其余一项也被认定为专利无效。ITC本次终裁维持了今年6月28日的初裁结果。
去年7月24日,美国科技资产有限公司、Phoenix Digital Solutions LLC公司以及Patriot Scientific公司向ITC提出申请,指控美国进口以及美国国内市场销售的部分无线消费性电子设备及其组件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专利号5809336);2012年8月24日,美国ITC正式立案调查,其中中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和中兴通讯股份公司被作为强制应诉方涉案。
今年1月,ITC对中兴通讯、华为展开调查。6月28日,ITC作出初裁,裁定申请人InterDigital公司所诉的七项专利中一项无效,另外六项不侵权。
根据终裁结果, ITC不会针对中兴通讯、华为产品颁发排除令和禁止令。InterDigital后续可以向联邦巡回法院提起上诉。
中兴通讯副总裁、首席法务官郭小明对上证报记者表示,很高兴看到ITC做出这一公正的裁决,这是中兴通讯反击国际专利滥诉历程中艰难的一役,但最终取得了成功,中兴将继续在美国市场开展经营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郭小明同时表示,中兴通讯20多年来已耗资几百亿元进行知识产权积累,目前已积累5万余件全球专利、1.4万件已授权专利,这对帮助公司面对美国337调查和各种诉讼战时发挥了关键作用,此次获胜将极大鼓励后续中国企业应对国际专利诉讼的信心。
华为方面则回应称,从一开始就很有信心赢得此次诉讼,公司很高兴看到ITC认同InterDigital的诉讼缺乏事实依据。截至2012年12月底,华为累计申请中国专利41948件、国际PCT12453件、外国专利14494件,共获得专利授权30240件。
所谓“337调查”,是美国法律规定的独立于联邦法院系统的行政救济制度或者说是准司法救济制度,因其最初来源于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而得名。337条款将进口中的不公平贸易做法分为一般性不公平贸易做法和有关知识产权的不公平贸易做法,但几乎所有的337调查案件都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据了解,美国337调查近年来频繁地应用于针对中国企业的贸易摩擦,2012年美国337调查立案60起,18起涉及中国企业;今年上半年,美国对中国337调查已达10起,其中华为、中兴两家公司已连续遭遇5起。
深圳市专利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全文对记者表示,当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之前,企业应提前做一些专利分析,当遇到被诉侵权时,不要惧怕,应科学、积极应对,这样胜诉几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