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大战最高院辩控激烈 界定“相关市场”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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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ic通信网讯,昨天,奇虎360起诉腾讯垄断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奇虎要求腾讯立即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赔偿损失1.5亿元。
此前,广东高院一审裁决,驳回奇虎360的全部诉讼请求,360不服,遂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考虑到这是最高法院审理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对今后判决有标杆意义。最高院首次通过央视、湖南卫视、新浪微博等多种媒体现场直播。
昨天庭审场面可谓激烈:上午3小时仅进行到第一个方面的第二焦点问题。当天没有宣布结果。有意思的是,几天后的12月4日,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一案二审也将在最高院开庭。
双方材料堆起来超过1尺
“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审理地点定在最高院第一法庭。双方准备材料堆起来超过1尺。法庭将争议焦点归纳为五个方面22个问题:一是如何界定相关市场,仅这一方面就细分了9个问题;二是腾讯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三是腾讯是否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包括腾讯实施的“用户二选一”是否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限制交易行为;四是民事责任如何承担,涉及到奇虎360的1.5亿元索赔问题;五是一审法院是否程序违法。
昨天上午3个小时,庭审进度只进行到第一个方面的第二焦点问题。实际上,审判长开庭伊始就给双方“打预防针”:主审时间有限,法庭希望对每个具体问题的陈述时间限制在5分钟内。按22个问题计算,仅仅双方陈述时间就达到6个半小时。
由于此案影响面大、证据材料多、所涉问题复杂,法庭在11月19日就已经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并对对方提交的新证据进行了质证,确保庭审顺利。
法庭争论“相关市场”定义
首先是如何界定所谓“相关市场”。此前,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定,即时通讯与微博、社交网络等构成很强竞争和替代关系,而且在全球范围内充分竞争,相关市场应是全球平台级产品组成的市场。昨天,腾讯方强调:一审判决正确,即时通讯、社交网站等都是属于平台级的产品,都在全球范围内参与竞争,相关地域市场适用于全球市场。腾讯提到微软的MSN2008年全球市场份额超过60%,到2011年降至40%,201年底微软宣布MSN退出全球,主要因为MSN缺乏产品创新。
奇虎方则认为,即时通讯与微博、社交网络不构成同一产品市场,诉讼行为发生时,微博、社交网站的即时通讯功能尚未开通,或刚刚开通,不是即时通讯产品最紧密的替代产品。奇虎360方面同时强调,“互联网应用平台”是个很笼统的概念,无法构成反垄断法意义上所要求的相关市场界定的含义。
“相关市场”的确关键,涉及9个具体问题:包括综合性即时通讯服务与文字、音频以及视频等单一即时通讯服务是否属于本案同一相关产品市场,移动端即时通讯服务是否属于本案相关产品市场,社交网站、微博服务是否属于本案相关产品市场,手机短信、电子邮箱是否属于本案相关产品市场等等。
双方互相攻击大战仍待续
昨天,奇虎360发布了题为《不要让垄断扼杀年轻创业者的中国梦!》的公开信,信中强调:只有对互联网巨头在收购、合作、结盟方面的行为展开反垄断调查成为常态,对巨头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竞争手段进行遏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能形成。
对此,腾讯方面表示,腾讯实施开放平台战略以来,已有80万开发者在腾讯开放平台上耕耘梦想,有200万公众账号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创新。两年多以来,腾讯分给第三方合作伙伴的收益达30多亿元,“迄今为止,360已连败12场官司,需要付出的赔偿大约700万元,相当于最新一期财报净利润的2.5%,一个小小的零头。违法成本之低,是中国整个互联网的悲哀”。
实际上,3年前的“3Q大战”开打以来,腾讯和奇虎360之间引发了多场官司,第一场是腾讯告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已二审终审,360败诉;另外两场诉讼中,腾讯一审均胜诉,如今陆续进入二审,12月4日,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一案的二审也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
[庭审花絮]
老外证人先被“审了”10分钟
此次出庭的4个证人中,奇虎360方面有一个老外,名字David-stallbass,此前在广东高院一审时就因其身份和翻译问题让庭审出现尴尬。昨天,Davidstallbass的身份和资格问题,庭审耗费了10分钟,其他证人的自我介绍和身份问题只用了大约1分钟。Davidstallbass自我介绍称:现在的身份是CLA公司高级特尽顾问,CLA公司专门为各大机构提供专业的咨询报告,也曾经是上海交通大学凯研法学院高级研究员,之前在英国公平交易局担任主管。
腾讯方认为,Davidstallbass不够诚信、不够资格、不够权威。为此,审判长多提问了几个问题,比如在英国公平交易局担任什么层级的主管,公平交易办公室里具体部门是什么、曾处理过什么反垄断的案件、学位完成情况等。这个过程让Davidstallbass颇多尴尬。
[专家观点]
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创始人胡延平
3Q大战,当时看是坏事,如今看对业界则是一件好事,推动百度、腾讯和阿里巴巴生态开放,为千百万开发者提供了机会;看上去是恶性竞争,实际上是真刀真枪的充分竞争,对腾讯和360而言都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情。就时间点而言,官司已过生态时点,适合合影留念。未来也许腾讯和360会有合作的可能。
IT与知识产权律师 赵占领
高院二审可能跟一审基本一致,即认定腾讯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但有些具体问题的认定可能会有改变,比如怎么界定相关地域市场,能否适用SNNIP(假定垄断者测试)方法以及对二选一评价等。
互联网评论人、五季咨询创始人 洪波
本案提出一个严肃的问题:当一个企业发现其用户隐私正遭受第三方软件的严重威胁时,企业是否应该并有权提醒用户卸载威胁用户隐私安全的产品?处理互联网公司之间的竞争,应慎用反垄断法,因为互联网产品具有天然的规模成本优势。事实上,3Q大战之后,奇虎360不但没受到损失,反而凭借在互联网安全市场上的支配性市场地位,成功上市,并成为一家百亿美金规模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