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电信业资费市场调节对运营商并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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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下午五点,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发布公告,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要求,决定放开各类电信业务资费。公告一经发布,通信世界网记者即刻采访相关内部资深人士,该人士称:“此次发布的关于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并没有实际意义。
他表示:“目前运营商之间的竞争已经非常充分,在资费标准及定价计费方面,已经是事实上的市场调节价格。相比较十二年前,信息产业部、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部分电信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中关于“IP电话国内长途、国际及内地港澳台通话费等部分已经形成较充分竞争的电信业务的收费项目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对当时电信资费有实际调节作用而言,此次通告对运营商定价水平和整个电信市场并不会造成实质影响。”
在《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中,主要包含以下几点内容:一、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自主确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及计费方式。二、电信企业自主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时,应鼓励电信企业为城乡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加优惠的资费方案。三、电信企业应进一步提高资费透明度,不得片面夸大资费优惠幅度。四、电信企业与用户签订的协议中应包含资费标准、计费方式、对应服务和适用期限等内容。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更改与用户约定的资费方案。
此通告将于2014年5月10日起执行,而此前发布的《国家计委、邮电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文件的通知》等文件也同期废止。
该人士在工信部发文之前表示,在电信资费方面,工信部于2008年12月3日推出的关于《取消手机短消息业务的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的通知是一个较为敏感的话题。若此次通知,在关于禁止网内网间差别定价方面有作出明确废除指示的话,那么对于拥有巨大用户占有率的主导运营商而言,是一个利好消息。然而,公告中并未明确提出关于废除禁止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的批示。尽管在通告最后,有“等文件同时废止”的字眼,但仍为模糊信息。只明确列出了三个电信资费相关文件被废止,并未对其他电信资费文件提出明确指示。
对此,该人士认为,工信部的此次批文,仅仅只是对过去的早已不符合市场需要,对电信产业没有指导作用的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工信部的此次批文的重要意义在于修订了原来文件中一些和现状不符的规定。对目前电信运营市场没有任何冲击作用。据预测运营商方面也不会因为本通知的出台而有所动作,比如激烈的价格战等。
同时,此次通知与去年年底发文的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实行市场调节节价,取消差别定价的通知,并无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