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电信业两次革命:NTT民营化和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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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电信业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进入了逐步开放的时期,经历了从完全国营到由少数企
业垄断经营的过程。
日本政府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引导国内市场的开放,特别是1985年以来,日本政府颁
布的《电气通信事业法》和《重组NTT》,促进了日本电信改革的进程。业界认为,日本信息通信
产业的发展,主要得益于它在电信领域的两次革命。
第一次革命:NTT民营化
1985年电信改革被称为日本第一次电信革命,这次改革基本上贯串着对NTT民营化的过
程。
当时,日本电信业开放市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消除NTT公司对电信市场的独家垄断,
为此,1985年4月,日本颁布《电气通信事业法》,规划了日本第一次电信市场改革的框架,主要
是:第一,NTT公司改变其国有公司的性质,通过向市场出售股权改为上市股份公司;第二,在国
际长途、国内长途、地区性通信、卫星通信、移动通信、寻呼等七个电信服务市场,引进新的电信
运营商(New Common Carriers? 简称NCCs)与NTT竞争。简言之,民营化和开放市场竞争,构成
1985年日本电信业改革的两大要点。
1985年的《电气通信事业法》迅速改变了日本电信产业的制度框架。而《电信产业法》则
结束了NTT政企不分、作为邮电部直属公司的特权地位,并向社会出售部分股权,更名为上市公
司。更重要的是,日本迅速打破了原NTT对电信市场的独家垄断。当年,日本政府就批准三家经营
国内长途电信业务的新运营公司、两家卫星通信公司和数家经营地区性及移动通信的公司进入市
场。1989年10月,两家新的运营商进入日本国际长途电话市场。到1990年,全日本第一类电信运
营商包括NTT在内总共达到59家。截止1995年2月,日本第一类电信经营公司共引进97家新运营商?
NDDs?与NTT展开竞争,其中,国内长途电信公司三家(加上NTT共四家)竞争,地区电信公司10家
(加上NTT共11家),国际长途电信公司三家(加上原来的KDD共四家),卫星通信两家(都是特别第二
类营运商,转租NTT线路并经营卫星通信业务,加上原NTT共三家),移动、寻呼和PHS?个人href=http://tech.sina.com.cn/mobile/ target=_blank>手机系统?共79家,加上NTT直
属的NTTDoCoMo的9家,共88家公司在市场上竞争。至此,除了市话市场仍然由NTT独家垄断之外,
在日本所有其他电信服务市场上,都形成了3家或3家以上电信运营商开展市场竞争的格局。
日本1985年电信改革的成果是:一是日本电信业迅猛发展;二是电信价格显著下降;三是
电信服务内容的丰富和质量的提高。
此后的一段时间里,综合运营商NTT就在不同的电信市场上面临着新进入的、通常从事分
业经营的新运营商?NCCs?。从每个电信市场单独来看,虽然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实力相差悬殊,但
数网竞争毕竟已经形成,但是,NTT掌握着其任何竞争对手都不具有的两件法宝:一是控制所有电
信服务最后都要通过的市话市场;二是跨电信服务种类的综合营运地位。因此,NCCs们真正要与
NTT实际展开市场竞争,还是困难重重。
这期间,在保留NTT独家综合电信经营商特殊地位的前提下,NTT自身也实施了若干改革。
主要是:?1?1992年,NTT的移动通信本部从NTT分离出来组成独立经营的NTTDoMoCo公司,但仍然
由NTT控股;?2?NTT宣布允许竞争者在任何存在NTT交换设备的点接入NTT网络;?3?NTT通过裁员
和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绩效,并在此基础上数次降低接入费和通信资费。但是,NTT凭借对市话
的独家垄断来加强其不平等竞争优势,仍然是日本电信市场的一个基本缺陷。
第二次革命:重组NTT
日本电信业的第二次改革起始于1998年。改革的目的是“创造动态的信息通信产业”。改
革的主要成果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扩大了用户利益,即降低资费和提供多样化服务;二是使产业
得到新生,即提高国际竞争力和促进全球化。
1998年日本国会通过“重组NTT”(而不是分拆)的新法律:原NTT改为控股集团公司,分别
绝对控制新独立出来的NTT长话、东NTT和西NTT(两个地区性电话公司)以及NTT多媒体工程公司的
股权,同时仍然控制着原来在NTT系统内独立的经营公司的股份。这就是说,原来庞大的NTT仅仅
在经营层面上按照不同的电信业务“分立”,但是在股本结构上,所有“独立经营”的NTT系列的
电信公司都受控于同一个财务资本集团。1999年7月,NTT完成了挂牌重组。同时,日本放宽了对
电信业的进入、费用标准及引进外资的限制,使竞争环境更为宽松。(通信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