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国务院18号文件对IC业发展影响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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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安森美半导体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史蒂夫·汉森预计到2010年以前,中国将成为全球第二大半导体市场。为了更靠近这个大市场,2002年安森美出资2.31亿美元和乐山无线电有限公司、摩托罗拉公司共同兴建乐山-菲尼克斯半导体有限公司,打算建成一个完全集
成IC设计、芯片制造、装配、测试及销售于一体的公司布局。
与此同时,世界上最大的IC公司INTEL也在考虑今年将其性能最优的P4芯片的封装、测试工厂搬到中国来,加上台湾省的联电、台积电等IC大腕纷纷在中国开设工厂,本届政府依靠政策优势引进的资金达到了750亿元以上,是建国以来历届政府累计在IC领域投入的3倍。
政策导向
中国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副司长、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秘书长徐小田对《财经时报》表示,对IC业发展影响最大的就是2000年6月颁发的国务院18号文件(即《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一改以往国家资本直接投入的形式,把国家行为逐步转化为公司行为,为IC产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氛围,也为这个高风险高投入的产业吸引了众多的外资和行业外资本。
2001年国务院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2002年相关部门为落实18号文件,在集成电路领域又颁发了若干文件,主要有: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年70号文件)规定:1.自2002年1月1日-2010年年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IC产品按17%的税率征收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所退税款用于扩大再生产和研发;2.对生产线宽小于和等于0.8微米的IC生产企业,从2002年开始,自获利年实行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投资超过80亿元或线宽小于0.25微米的企业继续按财税25号文件执行;3.2002年1月1日-2010年年底,对集成电路生产、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取得的所得税后利润直接投资本企业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生产、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40%的比例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如果投资企业在西部地区,退税比例为80%。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内设计国外流片加工的集成电路产品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年140号文件)规定,国内设计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产品,因国内无法生产,到国外流片、加工,其进口环节增值税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三、财政部《关于部分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自用生产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费品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年136号文件)规定,自2000年7月1日起,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投资额超过80亿元或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本通知附件所列自用生产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费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财政部《关于部分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等物资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年152号文件)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投资额超过80亿元或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本通知附件所列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集成电路生产设备零配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建设项目
中国现有的IC业只能满足国民经济需求20%左右,其余80%都要依赖于进口,半导体销售额仅占全球半导体销售额的2%左右。
一方面巨大的中国市场,吸引着IC产业资本的目光;另一方面,中国政府的鼓励性政策促使一大批IC企业来华投资。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已经逐渐形成投资集成电路的良好势头,区域聚集效应日渐突出。目前天津摩托罗拉公司投资15亿美元,月投2.5万片的8英寸生产线和上海中芯国际投资14亿美元,月投4.2万片8英寸硅片项目已经投入运行;上海宏力、苏州和舰科技、上海贝岭、中芯环球等8英寸生产线也都在建设之中;此外,杭州士兰、宁波中纬、四川乐山的6英寸生产线也可望在1-2年内投产。
按照本届政府的发展势头和设想,在“十五”期间,IC领域新增的产业投资预计将达到600亿元。到2005年,我国的集成电路产能将达到200亿块,销售额达到600亿-800亿元,占世界市场3%-4%的份额,满足国内市场30%的需求,到2010年的产能将能够满足国内50%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