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LED制造商首尔半导体专利案美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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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半导体宣布,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区地方法院依据《兰哈姆法》(Lanham Act)和加利福尼亚州律法,于 2008 年 10 月 14 日驳回了日亚公司及日亚美国公司(Nichia)关于首尔半导体专利侵犯案件的诉讼。
这一诉讼案始于 2007 年 12 月,首尔半导体就与日亚(Nichia)之间的专利诉讼案向媒体发表声明。当时,首尔半导体将法院关于这一案件的合法判决概况(非最终判决)公诸于众。在考虑了双方的辩论和证词之后,美国法院发现没有证据证明首尔半导体的行为给日亚带来任何伤害,并最终驳回了日亚的诉讼。审判结果如下:
1. 首尔半导体无需向日亚支付任何赔偿费用。
2. 首尔半导体将收到胜利的审判对于日亚请求所有的内容。
3. 日亚应赔偿首尔半导体因诉讼所产生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