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国集成电路产业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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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国务院于2000年制定发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以下简称“18号文件”)。经过10年的发展,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快速发展,同时也还存在很大差距与诸多不足。为进一步加快集成电路这一国家战略性、基础性产业的发展,国务院于2011年1月28日正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以下简称 “4号文件”),对集成电路产业给予进一步鼓励与扶持。新政策的发布,将继续推动产业的投资与创新,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将迎来新一轮快速发展期。
4号文件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以及市场等多个方面对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给予了诸多优惠。具体来看,与18号文件进行比较,新的4号文件具有如下特点:
1、政策扶持力度更大。4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实施国发18号文件明确的政策,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其中对集成电路产业的支持更由设计企业与生产企业延伸至封装、测试、设备、材料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可见4号文件是18号文件的拓展与延伸。国家对集成电路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更进一步增强。
2、集成电路产业得到进一步强调。18号文件共计13章,其中专门集成电路产业的内容仅有1章(第十二章),其余均为软件方面内容。4号文件共计8章,各章内容对集成电路产业均有涉及。政策内容上,4号文件全文共34条,其中与集成电路产业有关的政策达到29条,18号文件全文中“软件”一词共计出现106次,“集成电路”一词仅出现24次,而在4号文件全文中,“软件”一词共出现82次,而“集成电路”一词出现频次已增加到61次。新政策中集成电路产业地位的提升由此可见一斑。
3、更加注重解决企业实际经营中遇到的不便与困难。经过10年发展,国内集成电路产业从小到大,并新建立了众多集成电路企业。这些企业在几年的发展中,积累了一定经验,也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遇到了不少与集成电路产业特点相关的实际问题。4号文件中对这些问题给予了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如项目建设中产生的短期内难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占用资金问题,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进口料件的保税问题,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需要临时进口的自用设备的进口关税问题,质检、通关时长时间等待导致对集成电路相关设备、仪器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以及文件给予的所得税优惠与其它优惠政策交*时如何处理的问题等等。
4、对政策的落实工作十分重视。“落实难”是18号文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国家已充分意识到这一问题,并在4号文件突出强调政策的细化与落实。18号文件规定:“各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尽快组织实施。”4号文件则进一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跟踪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新政策不仅强调要“高度重视”、“抓紧制定细则”、“切实落实”、“确保实效”,更明确了督促政策实施的具体部门,可说是极大的注重实效。
分析4号文件对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带来的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坚定了产业发展的信心与决心。4号文件的发布,表明了国家重点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决心。这对于广大集成电路企业,以及计划进入集成电路产业的企业而言,无疑坚定了其发展的信心与决心。“信心比黄金还要宝贵”,这一点在18号文件颁布后的10年中已经得到充分显现。未来4号文件还将继续起到国家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导向作用。
其次是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与重视。4号文件本身已明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未来集成电路产业无疑将继续作为各级政府优先发展的产业受到重点扶持。同时,通过政府部门、产业界、投资机构,以及新闻界对文件的宣传,“集成电路产业大有可为”这一信息将传递到社会各界。未来4号文件对于产业发展外部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将起到积极作用,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是给予了行业急需的优惠与扶持。 4号文件已经在财税、投融资、研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等多个方面,对集成电路产业给予了多项行业急需的优惠与扶持。借鉴18号文件的经验,有关部委正在制定的实施细则中,将在此基础上给予更多细节上优惠。同时,未来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应地方性政策中,还将有更加细致、更加优惠的内容,4 号文件的对产业扶持的倍增作用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