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观点╱台厂智财战略 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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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大立光主动对三星提告,透露台湾厂商在专利布局明显进步。观察近年来国际间专利申请状况,台湾厂商在申请数量排得上前段,在专利的「量」上已有一定基础,但以往传出的专利诉讼中,台湾厂商是被告、挨打的居多,显示在提升专利的「质」,以及相应的策略布局上,仍有很多精进的空间。
各别专利间「质」的差异,举例而言,拥有在专利地图上比较核心、关键地位的专利,使竞争对手不易绕过这个专利的范围、发展产品,就可以在无形间建立技术竞争门槛,也较能在法律上取得主动地位,这种专利可称「攻击型专利」,优于所谓的「防御型专利」,就是「质」比较好、效益比较高的专利类型。
大立光告三星,目前我们还不能断定结果如何,但大立光有把握主动出击,应该能显示它最近几年在专利质的布局上,有某种程度的成果,可以看到台湾厂商在「冲专利量」之后,往「提升质」努力的决心。
第二,就是对「专利战」的意义,社会应有更深一层的理解。多数人第一次听到专利诉讼,只认为有法律上的「输」或「赢」两种可能,其实这类型的案件,很多时候在还没判决前,就已经和解了,这是产业策略运用的一环,不用打到你死我活才能论成败。
以大立光这次的例子,外界多半认为,这其实是争取三星订单的手段,告赢三星不一定是目的,这种产业上下游关系的专利诉讼案例不少。
先前如大立光告玉晶光、苹果告宏达电等,产业平行关系、竞争对手间的专利诉讼,也都常见,牵涉的都不只法律议题,而是产业情势的判断、战略拟定与管理,需要以更大的视角来看它。
若把「专利」的意义放得更广来看,专利属于智能财产权的一环,其它智能财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甚至如牵涉到顾客清单、特殊配方等的「营业秘密」,在知识经济时代都有不可忽视的战略地位,不只是高科技产业,未来很重要的文创产业、数码内容产业等,都是以智能财产权作为交易的标的,而「诉讼」是运用智能财产权时,常见的策略选择,以后只会更加常见。
因为是牵涉众多产业的重要趋势,在政策面,欧美各先进国家现在都有针对智能财产权的国家级政策,台湾现在也有「国家智能财产权战略纲领」,由经济部等各相关部会,配合发展许多行动方案。
在人才面,好的智财人才必须有跨领域的能力,一方面了解相关法律与技术,另一方面也要拥有产业领域的知识,才能担当这样的重任,在国家的相关政策、人才培育上,我们需要持续重视,才能在智财战略布局取得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