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将实施专利优先权证明文件电子交换(PDX)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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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东关系协会与日本交流协会于今(5)日就台湾与日本间优先权证明文件电子交换签署合作瞭解备忘录,透过我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与日本特许厅间相互合作,以电子交换方式相互取得专利优先权证明文件,取代纸本文件,节省申请人的劳费时间,更加便利申请人主张优先权。智慧局将于签署后公布「台日优先权证明文件电子交换作业要点」,并自12月2日正式启动。
台日经贸关系向来密切,日本为外国人向我国申请专利最多之国家,去(101)年即以13,978件夺冠。且在发明专利部分,日本去年申请量高达12,646件,也较100年的11,833件成长6.9%;我国人民赴日申请专利的年申请量亦近3,000件。就产业别而言,台日双方申请多以电子、重工业、化工(学)及医药等类别居多,相信未来相关产业的申请案件也都能因此计划而受惠。
本计划正式实施后,发明或新型专利案之申请人在我国第一次申请专利,其后向日本申请专利并主张台湾申请案优先权时,得向智慧局申请核发专利申请案存取码,申请人即可以该存取码向日本主张优先权,取代纸本之优先权证明文件。同样地,专利申请人主张日本优先权,并于最早之优先权日后16个月内,向智慧局提出日本核发之优先权存取码者,也可以视为已经提出优先权证明文件。
另外,本计划正式实施前16个月内曾申请优先权证明文件之案件亦适用,申请人可于智慧局网页查询存取码。同时为鼓励申请人申请核发存取码,智慧局不另收取规费。
本计划正式实施后,我国人至日本申请专利及日本人至我国申请案件之优先权证明文件,两局均可直接透过电子交换方式传送与取得,免除重复制作纸本之时间与成本,申请人跨国申请程序可简化,申请人亦可节省邮递纸本支出。此外,专利机构审查人员透过线上快速取得、查阅他国之优先权证明文件,有助于国际间专利家族案件资讯之同步化,藉以加速审查作业,提升行政效率,符合申请人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