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新政促产业升级 目标明确呈现两大亮点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摘要: 在我国光伏产业遭遇欧美“双反”的情况下,光伏产业持续低迷,近日国家出台了光伏新政,让光伏产业迎来新的曙光。
关键字: 多晶硅光伏,光伏产业
7月15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把扩大国内市场、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基本立足点,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
民族证券研究员马光耀对记者表示,此次意见有两大亮点:一是明确发展目标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二是严格控制新上光伏制造项目,提出应满足的条件:单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20%、多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8%、薄膜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2%,多晶硅生产综合电耗不高于100千瓦时/千克。
受此政策影响,7月16日,国内多家光伏概念股普遍上涨。
目标为扩大内需
近两年来,我国光伏产品飞速发展的同时,美国、欧盟接连举起反倾销大棒,90%产品出口的中国光伏产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我国光伏产业最大的特点是“两头在外”,一方面,上游产品多晶硅、非晶硅等产品以及相关生产技术长时间依靠国外进口;另一方面,国内光伏产品90%以上用于出口国外,几年来我国的光伏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全国各大小企业纷纷上马光伏项目,产能不断扩大的同时,需求增长却不断放缓。
产能过剩、产品价格不断下降的同时,美欧等国对我国光伏产业进行制裁之后,我国光伏产业一夜间形势逆转。
此次《意见》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把扩大国内市场、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基本立足点,建立适应国内市场的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
两大新亮点
7月15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针对我国光伏产业存在的产能严重过剩、市场无序竞争等现状做出明确指导。
《意见》总体要求指出,要建立适应国内市场的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加快企业兼并重组,淘汰产品质量差、技术落后的生产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等。
民族证券分析师马光耀认为,此次《意见》主要有两大新亮点,一是明确2013—2015年发展目标,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二是严格控制新上光伏制造项目的条件:单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20%、多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8%、薄膜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2%,多晶硅生产综合电耗不高于100千瓦时/千克。
马光耀表示,此次《意见》是国务院层级出台明确政策,要求中央财政按季度向电网企业预拨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这将有利于补贴指标的顺利出台,而对新上光伏制造项目的严格要求,则提高了准入门槛,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了技术革新提高竞争力,同时要求建设1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100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及示范村,限制了“投点钱就上,赚点钱就跑”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