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 和NRCan对能源之星除湿器产品能效要求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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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9月3日——分支遍布全球的测试及认证服务机构CSA集团今日宣布,美国环保署 (EPA) 和加拿大自然资源部 (NRCan)已于近日发布了针对能源之星(Energy Star) 验证合格除湿器的新的性能标准,新要求将于2012年10月1日生效。自该日期起,所有贴有能源之星标签的产品必须满足新的3.0版本要求。
关键字: 能源之星标签,
2012年9月3日——分支遍布全球的测试及认证服务机构CSA集团今日宣布,美国环保署 (EPA) 和加拿大自然资源部 (NRCan)已于近日发布了针对能源之星(Energy Star) 验证合格除湿器的新的性能标准,新要求将于2012年10月1日生效。自该日期起,所有贴有能源之星标签的产品必须满足新的3.0版本要求。
制造商可以审查现有已符合能源之星验证要求的贴标产品列表,以决定要继续使用能源之星标签的产品型号,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维持其使用能源之星标志的资格。2012年9月30日以后,未符合新的3.0版标准验证的产品将从美国能源之星和加拿大能源之星项目除名。并且,不符合新的3.0版要求的型号将从CSA的US Verification Record(Product Class 8821 81)除名。
EPA和NRCan督促制造商从现在开始根据新的要求对产品进行认证,以确保在2012年10月1日之前完成。此外,EPA已通知 CB实验室(如CSA),在2012年6月1日之后停止根据旧版的要求(2.1版)对能源之星除湿器进行认证。2012年6月1日之后,CSA将仅根据3.0版本的要求对产品进行认证。
2012年10月1日后开始生效的能源之星除湿器新性能标准
加拿大能源之星新的性能标准
美国能源之星新的性能标准
其中,美国市场的能效要求将收录在“ENERGY STAR Program Requirements – Product Specification for Dehumidifiers – Eligibility Criteria – Version 3.0”,加拿大市场的新能效要求可在“ENERGY STAR Product Specifications for Dehumidifiers – Eligibility Criteria – Version 3.0”中找到。
CSA的能效验证服务还覆盖电器、热水器、商用食品设备、照明产品、暖通空调产品以及电子和IT产品等。能效验证标志将是这些产品在市场上脱颖而出的有力手段。制造商可以利用这些标志拓展市场,而消费者也可以更加简便地识别更节能、更高效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