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芝控告力积等4家台厂侵权 初步求偿1亿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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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芝表示,力积等4家台湾厂商侵害东芝所拥有的台湾专利第154717号及第I238412号,除要求停止制造/贩售侵权产品(产品型号A5U2GA31BTS-BC等)之外,也提起损害赔偿要求。
东芝指出,力积等4家台湾厂商擅自使用东芝所拥有的上述专利进行NAND Flash的制造与销售,而东芝虽曾要求力晶就不当使用东芝专利一事进行协议,惟完全未接获力晶端的回应,因此决议提起此次的诉讼。
据Thomson Reuters报导,东芝发言人指出,所提出的损害赔偿金额为1亿台币,且该金额仅是初步请求的金额,在今后的诉讼过程中、计划进一步提高赔偿金额。力积属于力晶集团公司,据东芝指出,力晶于全球NAND Flash的市占率约0.3%。
根据嘉实XQ全球赢家系统报价,东芝3日早盘收盘涨0.71%,暂收426日圆,稍早最高涨至429日圆、创4月23日以来新高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