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分布式光伏将迎规模化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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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二。对于光伏行业来说,2013年是“变革”的一年。自欧洲“双反”有条件地得以解决后,如何推动光伏企业健康发展成为决定该行业存亡的重大课题。
2013年7月,酝酿时间长达半年之久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随后,又有一系列的政策密集出台。仅9月份,相关部委就发布了三个关于光伏产业的文件。包括,9月17日,工信部出台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9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9月29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这些政策分别从光伏市场的准入标准、发电价格以及制造规范、光伏电站项目等多个方面入手,旨在推动该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政策,分布式光伏,将成为中国光伏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1年前的2012年9月中国能源局公布的《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中首次明确了到2015年分布式发电与大型电站装机规模均为10GW。标志着分布式光伏正式从一个概念进入政策规划的视野。1年后,国务院公布的《意见》中将分布式光伏作为开拓市场的首选,并将201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目标进一步提升至20GW。
从能源分布来看,分布式光伏更符合中国国情。目前,中国的集中式光伏电站主要集中在偏远地区。这些地区电网建设较为落后,自身消化能力较为,发出的电难以外输。而分布式发电主要用于“自发自用”,多于部分才会“上网”。这就避免了集中接入以及长距离传输存在的并网难题,更有利于光伏发电的大规模应用。据预计,若中国现有及新增建筑中有10%的屋顶面积及15%的立面面积能应用于光伏发电,到2020年分布式光伏潜在的市场规模可以达到1000GW。
缺乏资金以及行业结构的不合理是阻碍中国光伏行业发展的重要课题。对此,各相关部门为推进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在整体光伏行业发展的前提下,针对分布式光伏进一步提出了若干配套政策。这些政策,将成为推动该领域发展的重要基石。
补贴以及电价政策,通过《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得以明确。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给予了0.42元/千瓦时的补贴,并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提升至1.5分/千瓦时。
为加快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国家能源局与国家开发银行还共同发布了《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通过与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建设相结合,形成与地方合作的投融资机构,为分布式光伏发展项目提供专项的金融服务。彻底解决企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问题。
为了避免分布式光伏重蹈大型光伏电站的覆辙,国家能源局将对光伏产品建立严格的产品检测认证制度。并通过《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以及光伏发电运营监管的相关办法,对光伏的电网接入、并网运行、电量计算,电费结算,补贴等环节全面落实国家政策。
众多政策推动下,毫无疑问,2014年分布式光伏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2013年8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确定了北京海淀区中关村海淀园等18个工业园区作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第一批示范区。这批示范区在2013年分布式光伏的建设规模为75万千瓦,到2015年这一规模将上升至182万千瓦,增长142%。
与此同时,在总结示范区发展经验之后,分布式光伏应用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大。预计2014,全国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6GW。且其中的80%将主要集中在能耗大,能源价格较高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分布式光伏对于中国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其对于中国光伏行业的意义,从能源安全、能源消费结构的角度上来说,作为可再生能源中发展速度最快的一员,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在石油进口量超越美国位居世界第一,清洁能源天然气的进口依存度不断上升,能源安全优待提高的大背景下;在雾霾“倒逼”油品升级,能源消费结构有待改变的背景下。与其他可再生能源相比,分布式光伏所拥有的前期投入少,对环境影响小,回收周期快等特点将成为未来中国能源发展的大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