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需加强推广火灾报警器进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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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的上海大火发生后,住宅消防安全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一些地方也根据上海大火暴露出来的消防安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其中要求住宅安装火灾报警设备就其中重要的一个部分。
据了解,在美国等地,报警器进入到家庭已经是十分普遍,但在中国,火灾报警器进入家庭还属于未来时。
根据我国现行《高层民用建筑没计防火规范》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卫生间外,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规范没有对百米以下民宅是否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做出规定。
但火灾报警系统对预防火灾的发生,以及争取逃生时间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比如,烟雾报警器能在还没有看到火苗或闻到烟味的火灾初燃阶段,发现灾情并自动发出尖啸刺耳的火灾报警信号,对于救灾或逃生都更有机会。
2011年1月16日,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消防条例》。根据该条例的规定,新建高层住宅应当分户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违反规定的单位有可能面临最高五万元的罚款。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也要求在住宅户内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随着现代家庭用火、用电量的增加,家庭火灾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家庭火灾一旦发生,很容易出现扑救不及时、灭火器材缺乏及在场人惊慌失措、逃生迟缓等不利因素,最终导致重大生命财产损失。上海大火后,家用消防器材市场初现增长的趋势,重庆试点将消防产品进入到超市销售。消防器材进入家庭成为了必然的趋势。行业人士预测,未来3年内,消防设备将有望全面进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