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新能源重点发展新一代核能、太阳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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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我国新能源重点发展新一代核能、太阳能热利用和光伏光热发电、风电技术装备、生物质能。目前,我国已建成10个规模较大的新能源基地,近百座城市提出要把太阳能、风能作为当地的支柱产业发展。
核能:继日本地震引起后的核辐射危机影响,已经大大超过地震和海啸本身,它对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能源政策都会产生影响。但从中国能源政策和战略上看,日本核泄漏事件不会改变中国核电中长期战略,在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的约束目标下,中国核电发展不可或缺。但是,我国在核能使用上,将更加注重安全规划,据了解,目前国务院要求抓紧编制核安全规划,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在核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太阳能:目前国内光伏市场刚刚起步,据统计,2009年,国内光伏市场仅仅有30万千瓦。国家规划纲要勾画出五年发展目标:以西藏、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云南等省区为重点,建成太阳能电站500万千瓦以上。我国太阳能资源丰富,因此这个目标并不高。但是我国太阳能产业目前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十二五”规划纲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工程”中提出,建设和发展高效太阳能发电和热利用新组件。要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确立的太阳能发电目标,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技术问题,二是成本问题,而这两个问题都需要政策的扶持,这两个问题解决好了,我国的太阳能发展才能走入健康轨道。
风电:“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6个陆上和2个沿海及海上大型风电基地,新建装机7000万千瓦以上。2010年中国风电连续5年翻番增长,再次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2011年,能源局的重点工作之一仍是“坚定不移开发风电”。2011年,能源局将统筹落实市场消纳,做好输电规划,继续建设大型风电基地。开发建设甘肃酒泉2期500万千瓦、新疆哈密200万千瓦、内蒙古凯鲁200万千瓦、吉林通榆150万千瓦风电项目。启动江苏新的1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推动河北、山东、浙江、福建等地海上风电发展。争取并网风机累计达到5500万千瓦。
水电:“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出我国一次能源总量控制目标,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非化石能源将占11.4%,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量要达到4.8亿吨标煤。未来将大力发展水电,且核电到2015年实现4000万装机的计划目标不变。国家能源局规划司规划处处长何永健表示,靠核电、风电和太阳能等都无法满足主要的替代选择,因此要积极推动水电大发展。另外,核电的“谨慎”也将为水电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新能源产业对世界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有着重要的意义,发展新能源产业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将是中国解决能源环境问题、履行对国际社会承诺的重要突破之一。目前,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势头正劲,未来将一系列政策支持下乘势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