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热水器为何中标下乡 赔偿问题何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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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的产品检测不合格,这着实让我们吃惊了一把。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一批不合格的热水器品牌,而更让人讶异的8家质量不过关的太阳能热水器竟然都是家电下乡的产品,这中间是偶然,还是另有隐情?
辽宁热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热驰太阳能、江苏双能太阳能有限公司的双能太阳能、常州兴旺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鑫旺太阳能、江苏皇鹰太阳能有限公司的皇鹰太阳能、海宁日日喜太阳能有限公司的日日喜太阳能、芜湖万里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万里达太阳能、山东京普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京普太阳能、昆明天天沐歌太阳能有限公司的天天沐歌太阳能这8家热水器都是在去年年底最新的家电下乡招标中中标的,但是中标的产品,本因该对农村人们负责,质量理应过关,为何还会被查出这种质量问题呢?问题热水器又是如何中标的?
根据记者的调查采访,国家质检总局对于太阳能热水器的质量检测涉及了热性能与日有用得热量、外观、贮热水箱等多个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8个品牌的太阳能热水器均存在以上一种或者几种的缺陷。虽然质量没保障,但是这一批热水器价格一点都不含糊,其中最高价格为3520元,最低价格也有2380元,平均价格在3000左右。
这种质量缺陷的产品在农村市场上销售,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使消费者对其品牌造成了巨大的怀疑。记者为此也不断联系企业负责部门,但是得到的答案都含糊其辞,没有明确表明接下去的处理措施,也没有谈到对农民的赔偿问题。
也有企业负责人表示,这次抽查对南方生产的太阳能热水器不是很公平,南北方产品设计上的差异也是造成这次北京检测结果不达标的原因之一。同时也表示这些检测出的不合格的产品会停止在农村市场上销售,但是其他具体的措施还是研究当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而购买了检测出不合格的热水器的消费者,可以向厂商提出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