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的测绘误差让业主吃亏,红外测距时代或会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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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时候,总会有些让人头痛不已的麻烦,例如开发商将不该该摊的公共面积强摊给业主,让业主平白无故吃了亏,多掏钱,谁咽得下这口气啊。目前这种情况在房地产纠纷中尤为普遍,有人称开发商通过虚增或者缩水商品房面积,从购房者手中至少获利600亿元以上,业主承担如此大的公摊面积,问题一般出在商品房测绘上。
因为办理一个产权证,沈先生与开发商打了7年官司,至今无果。“开发商汇成公司与厦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称土房局)将不该摊的公共面积强摊给业主。”据沈先生介绍,他从厦门市开发商汇成公司手中购买了1940平方米的店面,结果开发商在交房时告知面积多出280平方米,由此要求沈先生补交137万元的房款。
在本案中,如果严格按照最高法司法解释执行的话,其实就没有“虚增面积之说”。“按照规定,实际面积超过3%,购房者只需要支付3%面积的房款。但目前“3%”的条款本身也成为开发商的一种合法暴利。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房屋测绘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如果按照一套合同面积100平方米的房屋计算,这意味着实际交房时,房屋面积可增大或缩小3平方米。
在房价不断高涨的情况下,3%的误差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是一笔巨大的支出。因此,法律界人士反复呼吁,开发商通过房产测绘的“合理”误差正在获得巨额利益,已经违反了民法通则中不当得利的原则,违反了规划法、国土法、计量法等,应该尽快改变。
2004年之后,全国绝大多数城市商品房测绘单位开始市场化运作,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种局面,但依然并无法改变“3%”的制度性误差现实。实际上,房屋测绘已进入红外测距仪、现代计算器时代,可以做到精准测量。完全可以做到按照实际面积支付商品房价款,而不需要有3%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