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警面再次喝酒还能躲检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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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交警,抓紧喝两口,看你拿我怎么办!这是流传在网上的一个段子,而记者了解到,确实有些司机干过这种事情。“我们开会的时候也曾讨论过,万一遇到这种司机该怎么办?”
南京的一位交警告诉记者,他们在开会讨论的时候,也拿不出一个准信,“因为酒驾需要有两个条件。”这位交警分析说,一是血液中有酒精含量,而且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标准;第二是有驾驶行为,但是,等司机把车停下来,然后再喝酒,虽然检测出有酒精含量,但却没有驾驶行为,该如何定性?
但现在,公安部有了明确说法: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
“这就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位交警向记者表示,有些司机想耍小聪明就躲不过去了,只要达到醉酒标准,就可以以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
“这对打击酒驾有威慑作用。”一位交警认为,如果一些司机想效仿这一做法,就要掂量掂量了,因为一开始可能还达不到醉酒标准,当着交警面,又喝几口后,酒精含量就会增大,很有可能会被判刑。
不过,在律师看来,这样的规定还有待商榷。“公安机关作为行政部门,有是否立案侦查的权利,这一规定,只能说是进一步明确了立案的标准。但这样的证据,却是有瑕疵的。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每一个犯罪行为都有若干个犯罪要件构成,而且各要件是相互联系的,拿故意杀人来说,至少需要三个要件,如杀人行为、杀人的结果以及杀人的故意,缺一不可。
危险驾驶罪也是如此,构成的要件必须有两个,一是达到了醉酒标准,二是有驾驶行为,但交警送上去的证据,只是达到了醉酒的标准,却无法证明有驾驶行为,因此法院最终可能做出无罪判决。
现在,《意见》有了明确的规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方法测试以及涉嫌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呼气检测有许多不确定性。”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国亚告诉记者,呼气检测受仪器、呼气时的力度等干扰很大,有许多不确定性。这样的证据在法院审理阶段可能会被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