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对38种膜式燃气表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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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对11个省、直辖市38家企业生产的38种膜式燃气表产品质量进行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其中一批次产品不合格。
此次抽查的省(市),主要为北京、天津、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重庆、四川等。此次对膜式燃气表产品11个项目进行检验,主要依据《膜式煤气表》GB/T6968-1997、《IC卡膜式燃气表》CJ/T112-2008的要求进行。
根据抽查检测结果,江苏省金坛市天坛燃气具有限公司的一批次商标为“天坛”,规格型号为“CG-L-G2.5”,生产日期(批号)为“2012-03” 的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基本误差项。
此次抽查检测的项目分别为产品的标记和铭牌、结构、指示装置和测试元件、密封性、基本误差、总压力损失、剩余气量不足、误操作、燃气预购气量及用气控制、数据保持与恢复、气量累积等11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