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强收电表费居首位 高居11年消费者维权案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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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了解,省工商局、省消协公布2011年10大消费维权案例中,电力公司强收电表费居首位。
在11年9月,省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省内某电力公司强制用电户购买电表一事进行立案得知该电力公司自行规定收费标准,要求下属各供电所在更换电能表的过程中,对正常使用的好表收取50元费用,坏表收取98元费用,因此各供电所不仅逐户对用电户正常使用的电表进行强行更换,并威胁说,如不使用新更换的电表就断电。
收费不按依据来,电力公司自立名目
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电力公司下属各供电所分别向用电户收取了20至340元不等的电表费和材料费,共安装轮换电能表19271只,其中15041户收取了费用,共计收取现金129万余元,事后经质监部门查证,被供电部门收走的型号为DD862电表,根本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省工商局责成电力公司将违规收取的1297294元全部逐户清退,并在2011年1月6日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