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着力推进民族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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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新疆、海南分别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提出“十二五”期间着力推进民族药产业发展。
2011年国家药监局确定投入援疆资金6107万元人民币,用于人员培训、维药标准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和执法装备配备等。药监局的举措发出了壮大民族医药事业的信号,新疆和海南有望率先成为民族药事业发展“特区”。
藏药、蒙药、维药、彝药、傣药、苗药是传统的六大民族药,在我国医药产业中最有特色,专家预计“十二五”期间会获得较大发展。因为目前民族医药产值正处快速增长期,仅全国藏药企业藏药工业总产值就达10亿元,占我国医药工业总产值的0.2%左右,但每年的增长速度约为50%。
而本次合作的一大特点是地方政府成为推动民族药发展的主力,将有配套的地方性政策相继出台。民族药的增长空间将为处于生产和流通环节的中小企业提供发展良机。